编号:丰台(2008)18号
(大成郡)1号住宅楼等11项 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53080平方米,共分 二 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东至规划中学,西至规划小学校,南至水衙沟路,北至中心绿地。
二期建设范围:东至规划中学,西至规划小学校,南至水衙沟路,北至中心绿地。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22515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4号住宅楼(建筑面积:4383平方米)、5号住宅楼(建筑面积:2584平方米)、6号住宅楼(建筑面积:4940平方米)、7号住宅楼(建筑面积:5891平方米)、9号住宅楼(建筑面积:4717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 0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 1315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0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 2008年5月16日至 2010年5月31日。
二期建筑面积 30565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1号住宅楼(建筑面积:7061平方米)、2号住宅楼(建筑面积:3178平方米)、3号住宅楼(建筑面积:5709平方米)、8号住宅楼(建筑面积:3124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 1号住宅地下车库(人防)(位于各住宅楼之间地下,建筑面积:11329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变电室(位于1号住宅楼、2号住宅楼之间,建筑面积:164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 1785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0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 2009年1月31日至 2010年5月31日。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4号住宅楼、5号住宅楼、6号住宅楼、7号住宅楼、9号住宅楼应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
2、二期项目:
1号住宅楼、2号住宅楼、3号住宅楼、8号住宅楼住宅楼应与1号住宅地下车库(人防)公共服务设施、变电室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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