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海淀(2008)8号
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中心区D1地块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32.84万平方米,项目分四期完成项目核准,规划分为A、B、C、D区,分三期开发建设。其中:
一期为海淀区温泉镇中心区D1地块B区;位于海淀区温泉镇,其四至范围为:东至名人居路,南至温泉北环路,西至白家疃路(现双坡路),北至安阳南路。
二期为海淀区温泉镇中心区D1地块C区、D区;位于海淀区温泉镇,其四至范围为:东至名人居路,南至温泉路,西至白家疃路(现双坡路),北至温泉北环路。
三期为海淀区温泉镇中心区D1地块A区;位于海淀区温泉镇,其四至范围为:东至名人居路(不含温泉镇政府用地),南至安阳南路,西至白家疃路(现双坡路),北至安阳路。
二、建设内容(最终以规划许可证为准)
一期:D1地块B区:总建筑面积 105190.39 平方米。
建设内容:
住宅楼 1#~15#楼
公共服务设施 文化中心、商业1、幼儿园、地下车库、自行车处。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在各楼的地下一层弱电间,燃气调压箱、泵房、变配电室、消防控制室。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16544.588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 19241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13697.48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 2008年3月 至 2009年12月 。
二期:D1地块C区、D区,建筑面积178914.32 平方米。
建设内容:
住宅楼16#楼-42#楼。
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卫生站、居委会、文化活动站、物业管理用房、商业2(待定);地下车库、自行车处。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在各楼的地下一层弱电间,泵房、变配电室。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约10757.8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32777.026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33137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18384.23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 2008年4月 至 2010年9月(不含商业2) 。
三期:D1地块A区;建筑面积44329 平方米。
建设内容:
公建 行政办公 (此部分规划方案待定)。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在各楼的地下一层弱电间,泵房、变配电室、冷冻机房、中央空调系统。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25283.558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绿化 569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28232.296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 2008年12月 至 2010年12月 。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现已拆迁完成。
四、建设程序
1、一期:
文化中心首先进行施工招投标、施工许可。
1~15#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同期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与文化中心、商业1、幼儿园公共服务设施同期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3#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完成建设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建设二、三期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铁板围挡,同时由本区安阳南路、名人居路、温泉北环路、白家疃路隔离。
如一期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采用密目防尘网覆盖。
2、二期:
16#-42#住宅楼及地下车库、社区卫生站、居委会、文化活动站、物业管理用房同期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并与温泉北环路同期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31#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不包括商业2用地范围)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完成与项目一期、商业2及与名人居西路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铁板围挡、广告版及温泉北环路隔离。
如项目二期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不包括商业2范围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采用密目防尘网覆盖。
3、三期:
办公楼单独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办公楼竣工验收前,完成三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靠近白家疃路及北侧绿化带一侧采用铁板围栏、广告版,靠近项目建设一期(B区)由安阳南路、铁板围栏、广告版隔离,东侧有温泉镇政府外墙隔离。
如三期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采用密目防尘网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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