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房山(2008)13号
佳世苑小区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24.16 万平方米,共分二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东至翠柳大街,南至建设路,西至翠柳西街,北至二期拟建13#住宅楼。
二期建设范围:东至翠柳大街,南至佳世苑一期工程北红线,西至翠柳西街,北至长虹西路。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71025.54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1-12#住宅楼 ;
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建筑面积:270平方米)、锅炉房(由良乡工业开发区供暖中心集中供暖)、水场(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燃气中压调压箱(建筑面积:6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柏油路(4375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12412.5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绿化 2356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6241.5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 2002年7月12日至2003年11月26日 。
二期建筑面积 170563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13-21#住宅楼、幼儿园、11#、13#地下车库 ;
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综合文体活动场地(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商业服务(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60平方米)、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筑面积:19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223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30平方米),人防(建筑面积:11944平方米)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邮政所(建筑面积:60平方米)、电话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自行车存车处(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配电室(建筑面积:590 平方米),垃圾分类投放站(建筑面积:6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30平方米)、密闭式清洁站(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开闭所(建筑面积:160平方米)、锅炉房(由良乡工业开发区供暖中心集中供暖)、水场(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燃气中压调压箱(建筑面积:6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柏油路(392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21683.6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绿化 2050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9855.31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 2007年1月16日 至 2010年10月31日 。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1#-12 #住宅楼应与 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 配电室、燃气中压调压箱、水场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12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墙 。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铺盖防尘网 。
2、二期项目:
13#-21#住宅楼应与 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幼儿园、公厕、人防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密闭式清洁站、开闭所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19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墙 。
如二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铺盖防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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