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海淀(2008)6号
西三旗建材城住宅(A、B、C区)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383748.3 平方米。
建设范围:东至规划建四路、西至西三旗高新建材城经营开发公司用地、南至西三旗路、北至城市铁路
(二)、建设内容(最终以规划批准为准)
建筑面积383748.3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A1#- A2#、A3#、A5#、A6#- A7#、A8#、A9#- A11#、A12#、A15#- A20#、B1#- B9#、B10#- B19#(B 区住宅已交付使用)、C1#- C3#、C5#- C7#、C8#- C10#、C11#、C16#、C19#、C22#、C26#、C29#;
公共服务设施 幼儿园;文化活动站(会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民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其他商业服务;物业管理用房;综合超市及菜市场(临时过渡性);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汽车停车库;自行车存车处;邮政所;储蓄所(临时过渡性);市政站点;公厕;再生资源回收站;密闭式清洁站.
区域内代征道路 32318.856平方米;
区域内绿化 23183.9平方米 ;
区域内代征绿化 11068.733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 2006.10.1 至 2010.1.30 。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B1#- B9#、B10#- B19#(B区住宅已交付使用)
A1#- A2#、A3#、A5#、A6#- A7#、A8#、A9#- A11#、A12#、A15#- A20#、C1#- C3#、C5#- C7#、C8#- C10#、C11#、C16#、C19#、C22#、C26#、C29#住宅楼应与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民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文化活动站(会所)、其他商业服务、物业管理用房及过渡性综合超市及菜市场公共服务设施、汽车停车库、自行车存车处、邮政所、过渡性储蓄所、市政站点、公厕、过渡性密闭式清洁站、过渡性再生资源回收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周边代征市政规划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C29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地膜覆盖防尘,临时围挡分隔施工区与非施工区。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地膜覆盖防尘,临时围挡分隔施工区与非施工区。
建设单位:北京鸿高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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