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丰台(2008)11号
保利百合园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173897.14平方米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东至西局规划小区,西至规划八一厂西路,南至规划马连道延长线,北至京保公路南红线和规划人民村南路南红线。
二、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173897.14平方米。
建设内容:1#-9#住宅楼(建筑面积:131033.22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9#楼首层,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文体活动站(位于9#楼首层及地下一层、12#楼首层,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配套商业(位于6#楼首层、二层,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地区及配套商业(位于1#2#3#6#8#12#楼首层、10#11#楼一二层,建筑面积:5967.78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位于9#楼首层,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居民委员会(位于9#楼首层,建筑面积:19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位于8#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自行车库(位于3#-8#楼地下二层,建筑面积:4035平方米)、居民汽车库(位于1#2#车库,建筑面积:20149.08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位于10#楼地下一层、2#车库,建筑面积:558平方米)、电视前端间(位于10#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70平方米)、热交换站(位于1#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区域内市政道路:无 ;
区域内代征道路: 25928.5平方米;
区域内绿化:25000平方米;
区域内代征绿化:10679.1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2008年3月30日至2009年12月30日。
三、拆迁进度
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9#住宅楼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配套商业、地区及配套商业、社区服务中心、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电视前端间、热交换站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与道路和代征道路、绿化和代征绿化等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9#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和代征道理、道路照明、绿化和代征绿化等建设。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挡。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覆盖和洒水。
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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