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2008)5号
柳明家园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13.285万平方米,共分 两 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东、南临田村路;西至砂石厂路;北与拟建的绿化带相接。
二期建设范围:东至砂石厂路;西与北京环境保护机械厂和市政四建筑预制构件厂相邻;南临田村路;北与拟建的绿化带相接。
二、建设内容(最终以规划批准为准)
一期建筑面积 56279.4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1#-18#楼;
公共服务设施文化活动站(广场);社区居委会;综合超市及社区菜市场;公厕;地下汽车库;存自行车处;社区服务分中心;综合服务部;其他商业服务。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燃气调压箱;开闭站;再生资源回收站;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其它:电力、燃气、水、电信与住宅楼同步建设,保证入住前交付使用。
本期区域内绿化 18865.777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 2006.6 至 2011.12 。
二期建筑面积 76570.6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19#― 31#;
公共服务设施 小学;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地下汽车库;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密闭式清洁站(箱);市政站点:开闭站管理用房;其它站点;其它:电力、燃气、水、电信与住宅楼同步建设,保证入住前交付使用。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12667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绿化 12905.676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 2009.05 至 2013.12 。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1-18#住宅楼应与文化活动站(广场)、社区居委会、综合超市及社区菜市场、公厕、地下汽车库、存自行车处、社区服务分中心、综合服务部、其他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及燃气调压箱、开闭站、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再生资源回收站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18 #住宅楼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道路照明、绿化及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墙 。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2、二期项目:
19#-31#住宅楼应与 小学、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地下汽车库等公共服务设施及开闭站管理用房、密闭式清洁站(箱)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31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等。
如二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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