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海淀(2008)3号
海淀区又一村住宅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61247.16平方米。
建设范围:建设地点位于海淀区又一村,东至中海雅园小区,西至密引东路,南至规划北洼中街,北至宝联体育场。
二、建设内容(最终以规划批准为准)
建筑面积 61247.16 平方米。
建设内容:2号住宅楼、3号住宅楼、4号住宅楼
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综合文体活动场地(用地)、商业服务、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垃圾分类投放站,其它:电力、燃气、雨污水、电信、上水工程与住宅楼同步建设,保证入住前交付使用。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北洼中街(部分)、密引东路(部分)
本期区域内绿化: 746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2466.737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 2007年06月10日至 2009年05月01日。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2号住宅楼,3号住宅楼,4号住宅楼应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综合文体活动场地(用地)、商业服务、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和垃圾分类投放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4号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墙 。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密目网覆盖 。
建设单位:北京市万泽碧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