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石景山(2008)2号
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顶街三区住宅及配套 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48.946 万平方米。
建设范围:东至首钢集资房西边界,西至公交站等保留用地,南至金苹路,北至金顶北路。
二、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 48.946万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1#园H-1~H-6;2#园F-1~F-5;3#园W-1~W-5;4#园L-1~L-10,共26栋住宅。
公共服务设施:中学(B-1楼);小学(B-2楼);社区医院(B-3楼);室内文体活动中心(1#园H-7#楼二、三层);室外文体活动场(分别位于1#~4#园住宅楼之间);菜市场(4#园L-9#楼一层);其它商业服务(H-6、H-7、L-11、 F-4、F-5、W-4、W-7 的一层);社区服务中心(4#园L-9#楼一层);社区居民委员会(4#园L-9#楼一层);物业管理用房(4#园L5地下一层);托老所(4#园L8一层);老年活动站(4#园L8一层);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存自行车库处(各住宅楼地下一层);居民汽车场库(地下车库及地面);邮政所(D-01B);开闭所(1#园H-8楼);配电室(F5、W4、W6、L8地下一层);燃气调压箱(2#园);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4#园L5地下一层);密闭式清洁站(2#园F6楼);公厕(4#园L-9楼一层);垃圾分类投放站(1~4#园出口处);锅炉房(城市热网)热力站(H-6和W-6楼地下一层);污水再生利用装置(W-6楼地下二层)。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无 ;
本期区域内市政代征道路22970 M2 ;
本期区域内绿化 56439M2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无;
计划建设时间:2007年9月至 2009年6月。
三、拆迁进度
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L-1、L-2、L-3、L-4、L-5、L-6、L-7、L-8、L-9住宅楼应与菜市场、本小区配套商业、集中商业、社区管理服务、社会福利、中小学、社区医院公共服务设施和自行车库、垃圾分类投放站、配电室、公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H-1、H-2、H-3、H-4、H-5、H-6#住宅楼应与文化体育、本小区配套商业公用服务设施和开闭站、配电室、热力站、垃圾分类投放站、自行车库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F-1、F-2、F-3、F-4、F-5#住宅楼应与金顶街大区配套、社区管理服务公共服务设施和配电室、自行车库、燃气调压箱、密闭清洁站、垃圾分类投放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W-1、W-2、W-3、W-4、W-5#住宅楼应与金顶街大区配套、集中商业公共服务设施和配电室、自行车库、垃圾分类投放站、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汽车库、热力站、污水再生利用装置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住宅楼L10#楼竣工验收前,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硬质围挡。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覆盖、洒水。
建设单位:北京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