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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冠景新城住宅及配套项目建设方案


来源: 作者: 日期:2008-04-18

编号:石景山(2008)1号

        北京市石景山区冠景新城住宅及配套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362370.91平方米,共分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 3#、4#楼(已建成项目);

        二期建设范围:2#、11#、12#、13#、14#、15#、17#、18#楼;

        三期建设范围:9#、10#楼;

        四期建设范围:5#、6#、7#楼;

        五期建设范围:1#、8#、16#、19#楼;

        二、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362370.91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1#、3#、4#、5#、6#、7#、9#、10#、11#、12#、13#、14#、15#、18#楼

        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16#楼);社区卫生服务站(13#楼地上一层南侧);文化活动站(2#楼地上一层);综合超市、社区菜市场(2#楼地上一、二层);其他商业服务设施(1、2、8、11、15、17#楼);银行(15#楼地上二层);社区服务中心(18#楼地上一层);综合服务部(1#楼);社区居委会(18#楼地上一层);物业管理处(11、15#楼地下一层);警务站(18#楼地上一层);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自行车库(5、7、12、14#楼地下一层);汽车库(地下车库);邮政局(15#楼地上一层);开闭站(17#楼南侧);配电室(9#、17#、14#楼地下一层、19#楼一层);燃气调压箱(园区西北角、东南角);有线电视机房(5#、11#、15#楼地下一层);清洁站(17#楼地上一层);公厕(2、17#楼地上一层);再生资源回收站(17#楼地上一层);热力站(1#、2#、17#楼地下一层北侧);

        各期市政道路总计12034.87平方米;

        各期代征道路总计

        各期区域内绿化总计60000平方米;

        各期代征绿化总计

        计划建设时间:2007年3月2011年5月

        三、拆迁进度

        本项目拆迁工作及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第一期3#、4#楼(已建成项目)住宅楼与物业管理用房公共服务设施一同办理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第二期2#、11#、12#、13#、14#、15#、18#住宅楼与商业服务设施、银行、邮局、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警务站、物业管理处、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综合超市、社区菜市场、自行车库公共服务设施、17#开闭站配电室、热力站、清洁站、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公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第三期9#、10#住宅楼应与地下车库及变配电室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第四期5#、6#、7#住宅楼应与有线电视机房自行车库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第五期8#(其他商业服务设施)、16#(幼儿园)综合服务部、公共服务设施、19#配电室、热力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住宅楼1#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道路照明、绿化等工程,与各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铁制围档进行隔离。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覆盖、洒水等。

        

建设单位:北京八大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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