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海淀(2008)2号
西苑居住商业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128817平方米,共分2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1号至102号住宅楼共91项,物业管理用房(105号)和住宅区地下车道、车库
二期建设范围:103号楼(商业)
二、建设内容(最终面积以规划批复为准)
一期建筑面积107967平方米
建设内容:
住宅楼 1号至102号住宅楼;
公共服务设施 物业管理用房(105号),住宅区地下车道、车库,综合文体活动场地(用地)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自来水、雨污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与住宅楼同期建设保证入住前交付使用;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东侧西苑路,西侧昆明湖东路,北侧圆明园南路,南侧西苑中路 ;
本期区域内绿化 29342.7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2008年1月5日至2009年10月30日。
二期建筑面积20850平方米
建设内容:103号楼(商业);
公共服务设施 商业服务、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物业管理用房、存自行车处;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自来水、雨污水、电力、燃气、电话、有线电视,配电室,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垃圾分类投放站(用地),与住宅楼和商业同期建设保证入住前交付使用;
计划建设时间:2008年5月30日至2009年10月30日。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本项目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1号至102号住宅楼共91项住宅楼应与物业管理用房105号楼,住宅区地下车道、车库,综合文体活动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自来水、雨污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37号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实心砖围墙。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2、二期项目:
103号楼(商业)应与商业服务、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物业管理用房、存自行车处等公共服务设施、自来水、雨污水、电力、燃气、电话、有线电视,配电室,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垃圾分类投放站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建设单位:北京龙湖置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