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门头沟(2008)1号
阳光绿苑1#楼等3项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15550.46平方米。
建设范围:该项目位于门头沟区城子东街4号,四至范围:东至检察院,南侧为空地,西至龙泉镇住宅楼,北至城子东街。
二、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15550.46平方米
建设内容:1#、2#住宅楼及人防出口;
公共服务设施 人防出口(29.4㎡)、机动车位71个(地上)、地下自行车停车库;
区域内市政道路无 ;
区域内代征道路 无 ;
区域内绿化1631.83平方米;
区域内代征绿化 无 。
计划建设时间:2007-11-16至2009-4-9。
三、拆迁进度
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2#住宅楼与人防出口、机动车位71个(地上)、地下自行车库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绿化等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
1#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道路照明、绿化等建设。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挡 。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覆盖和洒水 。
建设单位:北京龙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