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丰台(2008)2号
星河城住宅小区C-1地块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 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123077.81平方米,共分三 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东至右外大街,南至大红门路,西至北甲地南路,北至草桥一号路。
二期建设范围:东至右外大街,南至大红门路,西至北甲地南路,北至草桥一号路。
三期建设范围:东至右外大街,南至大红门路,西至北甲地南路,北至草桥一号路。
二、 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61582.33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C-1地块(1#--9#楼);
公共服务设施:无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建筑面积:215.97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9939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11929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无;
计划建设时间: 2007年6月至 2008年9月。
二期建筑面积41086.61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C-1地块(10#-12#楼)、配套公建楼(15#—18#楼);
公共服务设施:C-1地块小百货店(建筑面积:2146.18平方米)、开闭站(建筑面积:566平方米)、路灯配电室(建筑面积:17.5平方米)、燃气体调压站、居委会(建筑面积:233平方米)、房管机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其他三产设施(建筑面积:2284.18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垃圾分类投放站(建筑面积:145平方米)、有线电视机站(建筑面积:3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绿化:7866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无;
计划建设时间: 2007年12月至 2009年1月。
三期建筑面积为11486.15平方米。
建筑内容:住宅楼C-1地块(13#楼);
公共服务设施:无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无;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8131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4064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7866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 2008年 9 月至2009年 12 月。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一期 C-1地块1#—9#住宅楼应与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9#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墙。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2、二期项目:
二期C-1地块10#-12#住宅楼和15#-18#配套公建楼应与小百货店等公共服务设施、有线电视机站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18#配套公建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三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墙。
如二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3、三期项目:
三期C-1地块13#住宅楼应与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13#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三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墙。
如三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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