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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新城E、F、G组团项目建设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2-26  浏览次数:

编号:朝阳(2007)5号

  朝阳新城E、F、G组团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522300平方米,共分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G组团)建设范围是东至朝阳新城石各庄路;南邻朝阳新城钢窗厂北路;西到驹子房路;北接东坝南四街。

  二期(E组团)建设范围是东至朝阳新城高杨树路;南邻朝阳新城钢窗厂北路;西到东坝中路;北接东坝南四街。

  三期(F组团)建设范围东至朝阳新城驹子房路;南邻朝阳新城钢窗厂北路;西到朝阳新城高杨树路;北接东坝南四街。

  二、建设内容

  一期(G组团)建筑面积149810平方米

  建设内容: G1-15#住宅楼;

  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交首末车站、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邮局、邮政所、临时过度居委会等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为小区内楼之间道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包括南侧的钢窗厂北路;东侧的石各庄路;北部的东坝南四街半辅路;西侧的驹子房路。总占地面积43288.9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共计10700平方米,其中包含G组团四周、中心、7#楼南、10#北侧等等;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共计7200平方米,范围为G组团四周

  计划建设时间:2006.6 至2007.12

  二期(E组团)建筑面积231870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E1-16#住宅楼

  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医院、室内文体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老年活动场站、残疾人康复托养所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密闭式清洁站、公厕、配电室、污水再生利用装置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为小区内楼之间道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包括南侧的钢窗厂北路;东侧的高杨树路;北部的东坝南四街半辅路。总占地面积21644.4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共计9300平方米,其中包含E组团四周、中心、东侧、4#楼西等;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共计5000平方米,范围为E组团四周。

  计划建设时间:2007.10 2008.12

  三期(F组团)建筑面积 140620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F1-F14#住宅楼

  公共服务设施:中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菜市场、派出所、居委会等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燃气调压站、密闭式清洁站、公厕等;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为小区内楼之间道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包括东侧的驹子房路;南侧的钢窗厂北路;西侧的高杨树路;北部的东坝南四街半辅路;总占地面积32466.7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共计13800平方米,其中包含F组团四周、北侧、中心、4、11#楼南等;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共计6200平方米,其中包含F组团四周;

  计划建设时间:2007.11 至2009.12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G1- 15#住宅楼与幼儿园公共服务设施、公交首末车站、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邮局、邮政所、临时过度居委会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南侧的钢窗厂北路;东侧的石各庄路;北部的东坝南四街半辅路;西侧的驹子房路等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G15#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G组团与E组团不相邻,无临时隔离措施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滤网

  2、二期项目:

  E1- 16#住宅楼应与幼儿园、医院、室内文体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老年活动场站、残疾人康复托养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密闭式清洁站、公厕、配电室、污水再生利用装置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南侧的钢窗厂北路;东侧的高杨树路;北部的东坝南四街半辅路等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E10#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三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E组团与F组团之间由道路相隔

  如二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滤网

  3、三期项目:

  F1- 14#住宅楼应与中学、社区卫生服务站、菜市场及其他商业服务、派出所、居委会等公共服务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燃气调压站、密闭式清洁站、公厕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东侧的驹子房路;南侧的钢窗厂北路;西侧的高杨树路;北部的东坝南四街半辅路等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F2#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三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

  如三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滤网

        注:编号为朝阳(2007)5号的朝阳新城E、F、G组团项目建设方案因规划调整,现变更为编号为朝阳(2009)38号的北京朝阳区朝阳新城住宅小区E、F组团项目建设方案,变更日期为2010年11月12日。此方案作废,特此说明。

   

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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