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朝阳(2007)5号
朝阳新城E、F、G组团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522300平方米,共分 三 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G组团)建设范围是东至朝阳新城石各庄路;南邻朝阳新城钢窗厂北路;西到驹子房路;北接东坝南四街。
二期(E组团)建设范围是东至朝阳新城高杨树路;南邻朝阳新城钢窗厂北路;西到东坝中路;北接东坝南四街。
三期(F组团)建设范围东至朝阳新城驹子房路;南邻朝阳新城钢窗厂北路;西到朝阳新城高杨树路;北接东坝南四街。
二、建设内容
一期(G组团)建筑面积149810平方米
建设内容: G1-15#住宅楼;
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交首末车站、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邮局、邮政所、临时过度居委会等;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为小区内楼之间道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包括南侧的钢窗厂北路;东侧的石各庄路;北部的东坝南四街半辅路;西侧的驹子房路。总占地面积43288.9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共计10700平方米,其中包含G组团四周、中心、7#楼南、10#北侧等等;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共计7200平方米,范围为G组团四周。
计划建设时间:2006.6 至2007.12 。
二期(E组团)建筑面积231870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E1-16#住宅楼 ;
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医院、室内文体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老年活动场站、残疾人康复托养所;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密闭式清洁站、公厕、配电室、污水再生利用装置;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为小区内楼之间道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包括南侧的钢窗厂北路;东侧的高杨树路;北部的东坝南四街半辅路。总占地面积21644.4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共计9300平方米,其中包含E组团四周、中心、东侧、4#楼西等;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共计5000平方米,范围为E组团四周。
计划建设时间:2007.10 至2008.12。
三期(F组团)建筑面积 140620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F1-F14#住宅楼 ;
公共服务设施:中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菜市场、派出所、居委会等;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燃气调压站、密闭式清洁站、公厕等;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为小区内楼之间道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包括东侧的驹子房路;南侧的钢窗厂北路;西侧的高杨树路;北部的东坝南四街半辅路;总占地面积32466.7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共计13800平方米,其中包含F组团四周、北侧、中心、4、11#楼南等;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共计6200平方米,其中包含F组团四周;
计划建设时间:2007.11 至2009.12 。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G1- 15#住宅楼与幼儿园公共服务设施、公交首末车站、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邮局、邮政所、临时过度居委会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南侧的钢窗厂北路;东侧的石各庄路;北部的东坝南四街半辅路;西侧的驹子房路等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G15#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G组团与E组团不相邻,无临时隔离措施。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滤网。
2、二期项目:
E1- 16#住宅楼应与幼儿园、医院、室内文体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老年活动场站、残疾人康复托养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密闭式清洁站、公厕、配电室、污水再生利用装置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南侧的钢窗厂北路;东侧的高杨树路;北部的东坝南四街半辅路等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E10#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三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E组团与F组团之间由道路相隔。
如二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滤网 。
3、三期项目:
F1- 14#住宅楼应与中学、社区卫生服务站、菜市场及其他商业服务、派出所、居委会等公共服务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燃气调压站、密闭式清洁站、公厕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东侧的驹子房路;南侧的钢窗厂北路;西侧的高杨树路;北部的东坝南四街半辅路等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F2#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三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
如三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滤网 。
注:编号为朝阳(2007)5号的朝阳新城E、F、G组团项目建设方案因规划调整,现变更为编号为朝阳(2009)38号的北京朝阳区朝阳新城住宅小区E、F组团项目建设方案,变更日期为2010年11月12日。此方案作废,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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