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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惠上河嘉园(远洋一方)项目建设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2-26  浏览次数:

编号:朝阳(2007)4  号

  通惠上河嘉园 (远洋一方)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296995平方米,共分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40地块:北接塔营村苗圃、南至塔营街、东临双桥东路、西临塔营中路;58地块:东北临双桥东路、西临塔营东路、南至小寺村南街;

  二期建设范围:42地块:北临塔营街、南至小寺村南街、东接塔营东路、西临塔营中路;;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165234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1#-10#、12#、13#、36#-38#、40#-45#

  公共服务设施: 菜市场、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燃气调压箱、有线电视基站、地下中水处理站、地下配电室、地下车库、自行车库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40地块、58地块内楼间环状道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双桥东路半幅、小寺村南街东段

  本期区域内绿化:58地块内集中绿地480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58地块南侧10471 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2007年10月2008年12月

  二期建筑面积 131689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15#、16#、18#-35#

  公共服务设施:托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室内文体活动中心、物业管理用房、卫生监督所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有线电视基站、电信机房、地下中水处理站、地下配电室、公厕、密闭式清洁站、地下车库、自行车库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42地块内楼间环状道路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塔营东路、塔营中路南段半幅、塔营街、小寺村南街东段

  本期区域内绿化: 23#楼南集中绿地400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7073 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2008年12月2010年12月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1#-10#、12#、13#、36#-38#、40#-45住宅楼应与菜市场、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公共服务设施;燃气调压箱、有线电视基站、地下中水处理站、地下配电室、地下车库、自行车库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45 #住宅楼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临时围墙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洒水、覆盖

  2、二期项目:

  15#、16#、18#-35#住宅楼应与托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室内文体活动中心、物业管理用房、卫生监督所公共服务设施;有线电视基站、电信机房、地下中水处理站、地下配电室、公厕、密闭式清洁站、地下车库、自行车库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23#-35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临时围墙

  如二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洒水、覆盖

   

建设单位:北京中联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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