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朝阳(2007)2号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院区危旧房改造一期项目——祥、瑞苑住宅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11.026万平方米(其中祥苑4.959万平方米、瑞苑6.067万平方米)。
建设范围:朝阳区管庄东里一号(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D-1和E地块。
二、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 110260.00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 祥苑 1--4#楼共计35902.50平方米;瑞苑1--3#楼共计49904.60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瑞苑3#楼一层);室内文体活动中心(祥苑4#楼一层、瑞苑1--3#楼一层);室外文体活动场(祥苑2#楼和4#楼之间、瑞苑1、2#楼和3#楼之间);经整合社区服务中心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祥苑4#楼一层);物业管理用房(祥苑2#楼地下一层、瑞苑1#楼地下一层);菜市场(D-1地块);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存自行车处(祥苑2#楼、4#楼地下室;瑞苑3#楼地下室);居民汽车场库(祥苑、瑞苑地下车库及地面);垃圾分类投放站(祥苑、瑞苑小区出口处);配电室(祥苑地下车库;瑞苑3#楼一层);有限电视基站(祥苑2#楼、瑞苑2#楼地下室)与住宅同期建设,保证入住前使用;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 无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23256平方米(祥苑8670平方米;瑞苑14586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13324平方米(祥苑4380平方米;瑞苑8944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无 。
计划建设时间: 2008年3月至2009年8月。
三、拆迁进度
该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祥苑(1--4#楼)、瑞苑(1--2#楼)住宅楼应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内文体活动中心、室外文体活动场、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公共服务设施、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地下车库);垃圾分类投放站、配电室、有线电视基站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瑞苑3#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道路照明、绿化等建设。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覆盖、洒水等。
注:编号为朝阳(2007)2号的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院区危旧房改造一期项目——祥、瑞苑住宅项目建设方案于2009年9月8日变更为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危旧房改造一起D-1地块住宅项目建设方案[朝阳(2009)27号]和管庄东里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方案[朝阳(2009)22号,此方案作废。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