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海淀(2007)1号
1#住宅楼及西区车库等四项 (太平路36号院) 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74175.79平方米。
四至范围:东至太平路36号院与38号院南北向边界南延长线;南至西便门快速路;西至太平路44号院17、18、19号楼;北至太平路44号院22号楼和太平路36号甲院现状实验室及锅炉房。
二、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 74175.79平方米
建设内容: 1#住宅楼及西区车库、2#住宅楼、3#住宅楼、东区车库;
公共服务设施 1#楼首层配套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体活动站、商业服务、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住宅地下一层自行车存放处,居民汽车场库,综合文体活动场地。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配电室、垃圾分类投放站、室外箱式变电站、电信机房、有线电视机站、燃气调压箱,与住宅楼同期建设,保证入住前交付使用;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军医科学院中路 ; 1720.2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8614.78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 2007年8月20日 至2008年11月28日 。
三、拆迁进度
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2、3 #住宅楼应与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居会、物业管理用房、文体活动站、商业服务、自行车存放处、居民汽车物库、综合文体活动场地公共服务设施、 配电室、垃圾分类投放站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3# 住宅楼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墙。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
建设单位:北京新宇心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