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驻京建管处、无省办片组牵头单位、中央部属在京施工企业党组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现把四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企业党组织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提出这四个文件的制定,是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经验的系统总结,是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更好地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于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印发的四个文件是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重要制度成果,市外施企业党委要求外地在京施工企业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抓好文件的学习贯彻,要进行集体学习讨论,将文件精神尽快传达到基层党组织,并尽快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提出切实有效的贯彻落实措施,努力实现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建设提供切实可靠的制度保证。通过举办培训班、辅导讲座等形式,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领会文件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积极作用,发挥广大党员在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性、创造性,把外施企业党建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中共北京市外地在京施工企业委员会
200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