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续期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286号)精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委托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组织实施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具体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范围
2007年经市建委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证书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均须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二、培训方式
(一)本次培训将采取集中授课的形式,联合会从2010年6月至10月底以前将分批次组织培训班,具体开课时间根据报名情况而定。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处和注册中心负责统一制定培训内容并选派师资。
(三)为保证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将组织开卷考试。
(四)此次培训不收费。
三、报名工作
(一)2010年6月17日至9月30日期间,联合会接受企业和个人培训报名。
(二)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的资料:
1、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续期申请表一份。
四、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配合,积极做好报名工作。
(二)报名资料要求真实、准确、齐全,为证书续期工作做好准备。
(三)培训必须由本人参加,且必须参加培训后的开卷考试,违者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求,将不予办理相关证书续期手续。
五、报名联系电话:88070207、68050749
联系人:孙主任、韩老师
报名地址: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三号南楼207
(原建委院内)(南礼士路地铁口向北100米,丁字路口西约150米,丁字路口向北30米)。
2010 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