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房地产估价市场管理,规范估价市场秩序,节前,我委对全市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检查,特别是针对法定代表人及专职估价师资格问题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12家机构存在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问题,其中一级机构1家,二级机构5家,三级机构6家。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142号令)相关规定,我委将对12家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机构针对存在问题在一个月内进行整改,同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逾期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机构,一级资质的,建议住建部予以处理;二三级资质的,由我委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