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根据《北京市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京建施〔2009〕841号),组建北京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下称“专家库”),现就征集专家库专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附件一)之前,须认真阅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北京市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京建施〔2009〕841号)和北京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工作制度(附件二),熟悉专家的任务、权利和义务。
二、申请人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对照“专家库专业类别、范围和专家条件(附件三)”,选择四个专业之一。为便于组织单位抽取专家和相关单位查询,所有“专家库”内专家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将在网上公示。
三、申请人应于2010年1月20日之前,将申请表以电子邮件和纸面版两种形式送达指定地址。纸面申请表应贴好本人照片并签名。
四、原“市建委专家委员”和“北京市施工降水方案评审专家库”专家可免于申请,直接进入“专家库”相关专业,如因健康等原因不愿进入“专家库”的,可来电来函声明。
纸面申请表送达地址: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北京市宣武区广莲路甲5号北京建设大厦1011室
邮编:100055
联系人:张德萍、牛晶蕊、张颖、周与诚
电话:63973454,63989081、63989082
传真:63973454、63989081、63989082
电子邮箱:cjjch@sohu.com
特此通知。
附件一:“北京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附件二:北京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工作制度
附件三:专家库专业类别、范围和专家条件
二O一O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