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随着气温下降,我市各建设工程进入冬季施工阶段。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坍塌、火灾、中毒、机械伤害等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冬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对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市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风、雪、雾等恶劣天气多,是各类建筑施工事故的多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严格管理,严格检查,切实将冬季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严防坍塌、火灾、中毒、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将施工现场“防火、防冻、防滑、防中毒、防坍塌”作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加强对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设备、临时用电及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严格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工作,重点做好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严格动火审批制度,设置专门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对电焊、气焊、油漆等工种的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防火安全教育;施工现场保温材料、安全网必须符合阻燃标准,搭建临时房屋必须符合阻燃和防火要求;工地的消防设施必须齐全,消防道路要畅通,消防水源、水桶、水拴等应有保温措施,以防冻结。
(二)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木柴、煤火及炭火取暖,防止触电和中毒事故的发生。施工企业要为使用有毒材料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可靠的防护用具。
(三)加强防冻、防滑管理。对各类脚手架及洞口、临边防护进行全面检查和消隐;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和霜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采取有效的防滑防冻措施;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六级风以上)强行组织高处作业。
(四)加强大型设备、深基坑安全管理。重点做好塔吊、外用电梯、吊篮等大型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提高设备防冻、防风和防坍塌能力;风速在6级以上的天气停止作业,严禁在雨雪、大风天气进行设备拆装。要加强对基坑壁的支护和基坑周边的防护,加强对边坡及毗邻建筑物的观测,杜绝坍塌事故。
(五)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要认真落实施工现场环保有关标准、文件要求,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扬尘控制,达到市委、市政府“五个100%”的目标。四级风(含四级)以上要停止土方作业,现场渣土垃圾及时清运或严密覆盖,并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
三、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妥善安排农民工生活。
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加强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农民工的取暖、饮食等工作,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作业和生活环境。
四、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冬季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制度不健全、监察部及时、措施不到位、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予以严肃处理。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