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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一”和“十七大”期间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9-29  浏览次数: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2007年国庆节将至,“十七大”召开在即,为认真贯彻市政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防止建筑施工“滴、洒、漏”现象,创造优美、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制

我市建设工程规模大、数量多、分布广,是展现我市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窗口之一。在国庆节和“十七大”即将来临之际,为保证我市市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各有关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共同做好国庆节和“十七大”期间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二、加强文明施工宣传教育,提高文明施工意识

各单位要组织宣传学习《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环境保护标准》等有关标准、规定,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宣传、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推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活动的深入开展。利用简报、文明示范工地观摩、经验交流会、宣传栏、班组安全活动等形式,广泛开展文明施工规范、标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文明施工意识,摒弃不文明施工行为。

三、严格执行文明施工规范标准,开展文明施工检查

各单位要立即开展文明施工检查,积极推动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

1、各施工工地应严格控制扬尘污染,落实“五个100%”的要求。重点检查土方存放、裸露地面、车辆运输、施工现场出入口冲洗设备、施工围挡等方面。四级风以上天气,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

2“十七大”期间四环路以内以及其他指定的地区停止一切土方施工和拆除施工。会议驻地、会场周边200内的施工现场应严格控制施工噪音和扬尘,同时停止夜间(18时至次日8时)施工。

3、各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档设置应连续、坚固、美观,围挡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出入口应设置对开或者推拉金属门,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门头设置统一规格的企业标志,大门明显处设置公示牌,内侧应设置四板一图,各种标识牌字体正确规范、整洁完好  

4、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废料及建筑垃圾等按平面布置定点分区分类堆放成垛成堆,堆放整齐。建筑材料堆放不得擅自占用道路、绿化带等市政设施。施工单位运送各种材料、混凝土、建筑垃圾、渣土等应有遮盖和保洁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和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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