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10〕277号
各区、县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和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分别于2010年6月7日至8日和2010年6月24日至26日举行。为做好建设系统在高、中考期间的服务保障工作,为广大考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及有关规定,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6月1日起至中考结束,除抢修抢险工程外,全市所有工程一律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高、中考期间(即6月7日至8日,6月24日至6月26日),在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全天不得安排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二、各区、县建委在6月1日前要全面停止夜间施工审批,具体的考试地点由各区、县教委通报各区、县建委,考试期间各区、县建委要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对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工地服务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建设单位应充分认识到高、中考的重要性,从大局出发,不盲目追求工程进度。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施工计划,按规定合理安排施工。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噪声控制并按规定停止夜间施工,对于违法违规施工的现象,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落实整改。
施工现场必须设居民来访接待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随时接待居民来访。
二O一O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