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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一季度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施工安全管理处 2008-05-12

京建施〔2008〕290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

        2008年一季度,全市建设系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全力推进奥运工程、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抓工程安全管理,保证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全市建设工程安全形势基本稳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筑施工事故总体情况

        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市建委系统共发生事故9起、死亡10人(去年同期11起,16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8.18%和37.5%。

1 2007年、2008年一季度建筑施工事故起数比较分析图

22007年、2008年一季度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比较分析图

        全市有3个区县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上升,分别为西城区、丰台区和昌平区,这三个区去年一季度均未发生事故;有6个区县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其中朝阳区下降幅度为75%,海淀区下降幅度为71.43%,东城区、宣武区、石景山区、怀柔区今年一季度均未发生事故;有9个区县连续两年一季度未发生事故,分别是崇文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

320072008年一季度各区县建筑事故死亡人数比较分析图

        二、专项分析

        (一)事故类型。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各死亡3人,分别占总数的30%;坍塌事故死亡2人,占总数的20%;触电和机械伤害事故各死亡1人,分别占总数的10%。

42008年一季度各类型建筑事故死亡人数比较分析图

        (二)事故发生部位。在吊篮、外用电梯、卸料平台等各类机械、设施上作业发生事故死亡5人,占总数的50%;在洞口和临边作业发生事故死亡2人,占总数的20%;电焊机等机具事故死亡2人,占总数的20%;模板事故死亡1人,占总数的10%。

        (三)事故工程类别。新建工程事故死亡9人,占死亡总人数的90%。改扩建工程事故死亡1人,占死亡总人数的10%。

        (四)事故工程形象进度。主体结构施工发生事故6起,死亡7人,占死亡总人数的70%。装饰装修施工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占死亡总人数的30%。

        (五)事故工程投资主体。政府投资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占死亡总人数的10%。企业投资工程发生事故8起,死亡9人,占死亡总人数的90%。

        (六)事故工程性质。住宅工程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占死亡总人数的50%;公共建筑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占死亡总人数的30%;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占死亡总人数的20%。

        三、一季度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迎奥运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等一系列“平安奥运行动”。印制了6万套《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手册》,免费发放至全市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手中,要求全市工地参照执行,在6月30日前全面实现标准化。

        (二)开展“我为奥运献蓝天”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活动。市、区建委、城管、环保部门联合开展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对专项治理中扬尘污染防治不达标的工地将进行停工、罚款、暂扣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利用网站、报纸、电台、电视等向社会进行公布。

        (三)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全力做好“两会”服务保障和奥运场馆及相关设施突发事故应急抢险准备工作。整合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应急抢险大队和北京市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应急抢险大队,挂牌成立了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抢险大队,并对三支抢险队并进行统一授旗。完善了专项应急抢险方案和程序,制作了应急抢险工作手册,不断提高应急抢险能力。多次组织召开奥运场馆及相关设施突发事故应急抢险准备工作会议,做好有关服务保障工作。

        (四)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加强网格化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全国和北京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建委部署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施工企业和工地进行全覆盖的检查。

        (五)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在3月份集中组织对农民工进行了安全教育,要求施工单位重点是对新入场农民工进行三级教育,结束后由属地区、县建委进行考核。市建委制定了5套《北京市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考核试卷》,并将培训考试信息记入农民工实名制卡,从而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取得成效。

        (六)集中做好安全生产许可延期工作。截至3月底,共为全市1355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延期工作。

        (七)部分区、县建委工作:

        1.东城区建委对全区工地实施差别化动态管理,采取“三色控制”。一是对属于重点时期、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工地实行红色控制,安全监督人员每天督查1次,协管员驻场监督,直至降级为黄色或绿色控制;二是对属于上述三个重点中两点的工地实行黄色控制,安全监督人员至少每周督查1次,协管员每天检查1次;三是对其他的一般工地实行绿色控制,安全监督人员每月至少巡查1次。

        2.西城区建委出资在每个工地的监理项目部设立1名协管员,在街道设立3名协管员负责安全监督工作,同时加强对安全协管员的管理,编制《西城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日志》,要求天天记录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每周进行考核;要求建设单位成立安全监管委员会,全面履行安全责任;针对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作用发挥不明显,监而无效的问题,要求监理项目部聘请安全质量信息联络员,每半个月向监督站汇报安全质量情况,并抄报建设单位。

        3.宣武区建委安全监督部门与全区在施工地的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项到项目部;在施工现场设立“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线索举报牌”,公布建委相关管理人员的联系电话,对向区建委举报安全隐患的人员给以奖励;每月召开一次有全区项目经理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通报区建委检查情况,批评存在问题的施工企业。

        4.朝阳区建委针对本区工地多、规模大(一季度开复工面积4041.82万平方米,约占全市的三分之一)的特点,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对区属企业和所有建筑工地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合格后发放继续教育证书;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安全教育合格证书,全员持证上岗;为控制抢工期造成的安全隐患和事故发生,在朝阳区区域内除奥运工程、国家和市重点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抢险工程以外的其他所有工程一律停止夜间施工;3月21日,组织500余名项目管理人员召开了“全员佩戴安全带”现场观摩会,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五、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一)严格推行农民工实名制卡管理制度,提高对农民工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夜校、实名制管理和群众监督员等制度。从4月1日开始,要求全市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刷卡机,实施施工人员刷卡进入施工现场制度。各工地在施工现场入门处必须设置安全检查员,在施工人员刷卡后检查其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凡未刷卡或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安全防护用品的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继续完善农民工培训、考核工作手段,不断提高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二)全面落实“平安奥运”部署,大力推进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工作。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要求各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平安奥运行动’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和《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手册》全部实现安全保证体系标准化、场容场貌的标准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标准化和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化。

        (三)落实“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要采取自查、互查、巡查、抽查等方式将安全隐患进行认真的统计、分类,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整改消号等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坚决予以停工整改,对违法违规的工程坚决进行严肃查处,对未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要求的施工现场坚决进行整顿,对已停工但达不到复工要求的工程坚决不能复工,对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坚决追究安全责任。

        (四)及时调整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合理留置施工部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奥运会残奥会期间(7月20日至9月20日)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通告及市建委有关要求合理安排基坑工程施工进度,确保基坑工程在有利于基坑侧壁稳定的部位停工,禁止在基坑开挖到基底部位时停工;做好基坑防汛、监测和应急准备工作,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五)推动绿色环保施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噪音污染、围挡治理。落实《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等有关标准,严格实施刘淇书记提出的“五个100%”的要求。严格控制施工土石方工程、混凝土浇筑、暂停含有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建筑喷涂和粉刷作业等重点工序及作业,确保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空气质量良好。

        (六)加强奥运工程收尾阶段安全监督管理,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奥运等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全力做好奥运场馆和相关设施突发事故应急抢险准备工作,做好防汛备勤工作,提升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1.2008年各区县建筑施工事故情况

                 2.2008年各集团公司建筑施工事故情况

        

        

二○○八年五月七日

        

        

        

        

        

        附件1:

2008年一季度各区县控制死亡指标完成情况

区县名称

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人)

实际死亡人数(人)

死亡比率

名 次

东城区

2

0

0.00%

1

崇文区

2

0

0.00%

1

宣武区

2

0

0.00%

1

石景山区

2

0

0.00%

1

房山区

2

0

0.00%

1

门头沟区

1

0

0.00%

1

大兴区

2

0

0.00%

1

通州区

3

0

0.00%

1

平谷区

1

0

0.00%

1

顺义区

3

0

0.00%

1

怀柔区

1

0

0.00%

1

密云县

1

0

0.00%

1

延庆县

1

0

0.00%

1

朝阳区

19

1

5.26%

2

海淀区

12

2

8.33%

3

昌平区

4

1

25.00%

4

西城区

3

1

33.33%

5

亦庄开发区

2

1

50.00%

6

丰台区

7

4

57.14%

7

合计

70

10

 

 

        附件2:

2008年一季度各集团公司控制死亡人数情况

企业名称

死亡人数

(人)

企业名称

死亡人数(人)

建工集团

0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建三局

0

中建八局

1

城建集团

3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0

中建一局

0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0

市政集团

0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0

住总集团

1

城乡集团

1

中关村建设

0

新兴建设

0

中建二局

1

航空港建设

0

合计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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