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0)海行初字第00041号行政判决书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一中行终字第2087号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登记在黑俊贵名下的海淀区增光路21号11门307号的房屋所有权已消灭,黑俊贵本人未申请房屋注销登记,我委已按《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直接办理房屋的注销登记,现公告黑俊贵持有的京房权证海私成字第133114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