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作废公告(东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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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1-28 |
|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9)朝民初字第19094号民事判决书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9)二中民终字第22482号民事判决书,我委已将坐落在北京市东城区民旺园4号楼1层1单元1号房屋登记在王大州名下,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为:X京房权证东字第023489号。原房屋所有权人陈惠芬持有的X京房权证东字第01352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已注销。因原房屋所有权人没有将上述证书交回,现公告X京房权证东字第01352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0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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