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09)东民初字第01796号民事调解书,我委已将坐落在东城区灯笼库胡同3号1幢、2幢、4幢、5幢房屋登记在何友中、何友成、何友谦、何友海名下,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为:X京房权证东字第023477、023478、023479、023480号。原房屋共有权人持有的东字第04179号房屋共有权证书已注销。因原房屋共有权人没有将上述证书交回,现公告东字第04179号房屋共有权证书作废。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