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0)西民初字第751号民事判决书,(2010)西民初字第613号协执,我局已将坐落在西城区木樨地北里13号楼5层506的房屋登记在陈红、陈大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是X京房权证西字第033082号,原房屋所有权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京房权证西私字第306588号,已注销。因原房屋所有权人没有将上述证书交回,现公告房屋权证京房权证西私字第306588号作废。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0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