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一中民终字第6154号民事判决书,(2010)西民初字第513号协执,我局已将坐落在西城区阜外北四巷南北楼院南楼1层2-211的房屋登记在谢镛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是X京房权证西字第033037号,原房屋所有权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京房权证西私字第160432号,已注销。因原房屋所有权人没有将上述证书交回,现公告房屋权证京房权证西私字第160432号作废。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0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