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已生效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9)海民初字第13046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登记在赵涛名下的海淀区海淀南路16号楼1门111号的房屋所有权已消灭,赵涛本人未申请房屋注销登记,我局已按《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直接办理房屋的注销登记,现公告赵涛持有的X京房权证海私字第05266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0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