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宣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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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28 |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7)一中行终字第696号行政判决书、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2007)宣行初字第37号行政判决书,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2007)宣行初字第37号行政判决书,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于2009年3月3日依法撤销京房权证宣私字第55271号《房屋所有权证》,现我委公告送达。张树祥持有的宣武区福昌里4号的京房宣私字第55271号《房屋所有权证》已作废。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09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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