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作废公告(大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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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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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大兴区人民法院(2008)大执字第44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协助执行事项,我委已将坐落在大兴区黄村镇车站北里23号楼1单元103号的房屋登记在任金声名下,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为:X京房权证兴字第012861号。原房屋所有权人持有的京房权证兴私字第17345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已注销。因原房屋所有权人没有将上述证书交回,现公告京房权证兴私字第17345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2008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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