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人马桂荣持有的证号为:京房权证海字第020776号房屋所有权证,已于2007年12月7日被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注销,因注销房屋所有权证书决定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请持证人见此公告后向海淀区建设委员会交回被注销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2008年2月12日
注销房屋所有权证决定书
京建法权注〔2007〕第75号
马桂荣: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1)海行初字第108号《行政判决书》“撤销被告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一九九四年三月十日向马桂荣颁发的京房权证海字第020776号房屋所有权证”的判决,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2)一中行终字第77号《行政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我委决定注销你持有的海淀区西八里庄115号的京房权证海字第020776号《房屋所有权证》。
请你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交回海淀区建设委员会。逾期不交回的,我委将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本决定书一式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抄送:北京市海淀区建委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