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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基置业(北京)有限公司已向我会提出停止从事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业务的书面申请并提交了结算资金已清算完毕的证明材料,同时,该公司与中介协会签订了《注销〈北京市存量房交易保证金托管协议〉议定书》,现特将此事给予公示,公示期为30天。 在30日公示期内,凡与弘基置业(北京)有限公司在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业务上尚有未完事宜的,请存量房出卖人及买受人尽快与该公司协商解决并告知中介协会。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中介协会将通知保证金监管银行返还其100万元保证金。 特此通告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