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2010)2号
X10R2-1#住宅楼等二十五项 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151407平方米,共分 一 期开发建设。
建设范围:X10:北至X10G-A城市绿地,南至凉水河二街,西至泰河园,东至博兴七路;X11:北至X11G-A城市绿地,南至凉水河二街,西至博兴七路,东至中芯国际生活区;X16:北至凉水河二街,南至泰河路,西至博兴七路,东至中心国际生活区。
二、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 151407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X11:1#~7#;X10:1#~4#;X16:1#~4#;
公共服务设施 幼儿园(位于X10R3-1#楼,建筑面积3700㎡)、综合楼(位于X16R2-5#楼,建筑面积13546㎡)、存自行车处(建筑面积2594㎡)、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00㎡);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配电室(建筑面积623㎡)、燃气调压箱(建筑面积16㎡)、垃圾投放站(建筑面积40㎡);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博兴七路、凉水河二街接口共9个;
本期区域内绿化: 22389㎡;
计划建设时间: 2010年4月8日 至 2011年12月31日 。
三、拆迁进度
本工程开工前,X10、X11、X16三地块拆迁工程已全部完成。
四、建设程序
X10:1#~4#住宅楼、X11:1#~3#住宅楼应与幼儿园(位于X10R3-1#楼,建筑面积3700㎡)、综合楼(位于X16R2-5#楼,建筑面积13546㎡)、存自行车处(建筑面积2594㎡)、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00㎡)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燃气调压箱、垃圾投放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博兴七路、凉水河二街接口共9个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X16:4#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道路照明、绿化等。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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