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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R2-1#住宅楼等二十五项项目建设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09  浏览次数:

  开发区(2010)2号

  X10R2-1#住宅楼等二十五项 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151407平方米,共分期开发建设。

  建设范围:X10:北至X10G-A城市绿地,南至凉水河二街,西至泰河园,东至博兴七路;X11:北至X11G-A城市绿地,南至凉水河二街,西至博兴七路,东至中芯国际生活区;X16:北至凉水河二街,南至泰河路,西至博兴七路,东至中心国际生活区。

  二、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 151407 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X11:1#~7#;X10:1#~4#;X16:1#~4#

  公共服务设施 幼儿园(位于X10R3-1#楼,建筑面积3700㎡)、综合楼(位于X16R2-5#楼,建筑面积13546㎡)、存自行车处(建筑面积2594㎡)、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00㎡)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配电室(建筑面积623㎡)、燃气调压箱(建筑面积16㎡)、垃圾投放站(建筑面积40㎡)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博兴七路、凉水河二街接口共9个

  本期区域内绿化: 22389㎡

  计划建设时间: 2010年4月8日 2011年12月31日

  

  三、拆迁进度

  本工程开工前,X10、X11、X16三地块拆迁工程已全部完成。

  四、建设程序

  X10:1#~4#住宅楼、X11:1#~3#住宅楼应与幼儿园(位于X10R3-1#楼,建筑面积3700㎡)、综合楼(位于X16R2-5#楼,建筑面积13546㎡)、存自行车处(建筑面积2594㎡)、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00㎡)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燃气调压箱、垃圾投放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博兴七路、凉水河二街接口共9个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X16:4#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道路照明、绿化等。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北京博大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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