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2010)4号
大万购物中心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80360.58平方米,共分 一 期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建设范围:东至马家堡路,西至规划水产所环路,南至马家楼东路,北至市水产科学研究所用地。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 80360.58 平方米
建设内容:1#、2#、3#商业楼(商业建筑面积:50529.43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地下车库(位于1#、2#、3#商业楼地下,建筑面积:25256.85平方米,包括人防5480平方米)、自行车库(位于2#商业楼地下,建筑面积:498.3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位于2#商业楼地下二层西侧,建筑面积:285.1平方米)、燃气调压柜(位于3#商业楼周边绿地,建筑面积:10平方米)、直燃机房(位于2#商业楼地下二层,建筑面积:498平方米)、污水再生利用装置(位于3#商业楼地下一层设备夹层,建筑面积:168.5平方米)、电信机房(位于2#商业楼地上三层北侧,建筑面积:21.5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道路:0平方米;
本期内代征道路:3235.776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6573.3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0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2009年9月至2011年6月。
三、拆迁进度
该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1#、2#、3#商业楼应与地下车库、自行车库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3#商业楼竣工验收前,完成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挡。
如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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