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丰台(2008)15号
东铁匠营宋庄路38号两限房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 总体建设分期
总建设规模为207065平方米,共分二 期开发建设。
其中:建设范围:东至石榴庄七号路,南至石榴庄路,西至宋庄路,北至晨光路。
二、 建设内容
总建筑面积207065平方米。
一期(A、B、C地块):
建筑面积160598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1#-8#楼,建筑面积:15591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45212平方米)、配套商业楼(A地块甲1#楼,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位于B地块,建筑面积:2261平方米)、综合文化活动场地(位于结合A、C绿化布置,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位于3#楼一层、8#楼一层,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位于5#楼一、二层,建筑面积:16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5#楼一层,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文体活动站(位于3#楼、8#楼一层、二层,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居委会(位于8#楼一层,建筑面积:190平方米)、自行车停车场(位于结合住宅入口布置,共3554个)、机动车停车位(分散在小区各处,共360个)、残疾人摩托车位(结合限价房入口布置,共39个);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A地块1#动力中心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904平方米)、C地块2#动力中心及地下消防水池等(建筑面积:515平方米)、配电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建筑面积:72平方米)、垃圾分类投放站(用地面积:6平方米)、其他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2945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方成街(占地面积:379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17755.37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1565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无;
计划建设时间: 2008年3月至 2009年12月。
二期(D地块):
建筑面积46467平方米。
建设内容:住宅楼(9#楼,建筑面积:16084平方米)、非配套公建楼(甲2#楼、甲3#楼,建筑面积:24833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物业管理用房(位于9#楼一层,建筑面积:5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9#楼一层,建筑面积:50平方米)、文体活动站(位于9#楼二层,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居委会(位于9#楼二层,建筑面积:90平方米)、配套商业(位于9#楼一、二层,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自行车停车位(结合绿化布置,共435个)、地下车库(建筑面积:5550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建筑面积:6平方米,位于9#地下一层)、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建筑面积:4平方米,位于9#地下一层)、垃圾分类投放站(用地面积:6平方米)、其他配套服务设施 (建筑面积:52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6903.44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2296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无;
计划建设时间: 2010年3月至 2011年12月。
三、拆迁进度
每期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设程序
一期1#-8#住宅楼、应与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动力中心、配电室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3#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其它地块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墙。
如A、B、C地块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二期9#住宅楼、甲2#楼、甲3#楼应与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9#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其它地块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墙。
如D地块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密目网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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