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建设 > 安全生产信息
关于加强奥运之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2-22  浏览次数:

   京建施〔2008〕75号

   

各区、县建委、安全生产监督局: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现中华民族百年企盼的奥运之年,并将迎来改革开放30周年。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市委提出的“营造良好局面,办好一件大事”的总任务和“平安奥运”目标,全力做好今年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各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具有重大意义。现就加强奥运之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标

  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全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事故伤亡人数每年稳步下降;创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零死亡”的区、县和施工企业。贯彻落实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和文明安全工地的创建和管理工作,创建“文明安全施工企业”。

  二、指导思想

  2008年是奥运举办之年,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注重关爱农民工生命,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改革和创新政府监管机制,探索建筑安全管理的新思路,狠抓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规范监管行为,着力提高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全力压减建筑施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007年,全市建筑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7起,死亡100人,同比减少7起6人(建委系统60起,死亡70人,同比减少12起13人)。虽然建筑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有所减少,但仍居各行业之首。因此,要认真总结2007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找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为本地区2008年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预防措施,有效避免或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安全指标要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层层签订责任状。

  (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认真落实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要求。

  在2007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基础上,继续研究部署本地区2008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起重机械、基坑支护、大模板支架体系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较大级别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同时严格排查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易发事故的隐患,加强基础设施管线工程、密闭空间作业、临建房屋、拆除工程以及农村基础设施的监督和管理,最大限度地遏制一般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推动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健全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根据行业特点和安全生产监管要求,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将配合市建委于三月底前制定包括规章制度名称和应包含的具体内容要求的规章制度导则。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积极配合区县建委根据制度导则,督促和具体指导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在上半年完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修改完善,并结合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从今年下半年起,将行业制度导则规定的制度,作为检查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的依据。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及《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切实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四)加强在重点时期和重点地区的安全监督检查。

  各区县建委、安全生产监督局要在年初做好全年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一是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对于“春节”、“两会”、“五一”、“安全生产月”、“奥运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十一”等重点时期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早部署、早开展,大密度、不间断。二是加强对郊区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2008年奥运会的召开将对城区建设工程有所限制,郊区县建设工程相对增加。因此,要在巩固城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基础上,全面加强对郊区县建设工程的监管工作。三是针对施工地域涉及两个区县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问题,要加强区县之间的情况沟通,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对于无法确任监管责任的,要及时向上级反映,避免出现监管缺位。

  (五)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

  目前,奥运建设工程大部分已完工,部分工程正处于收尾阶段。2008年,地铁建设工程又有6条新线开工,为保障奥运建设工程顺利、全面完成和地铁新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各有关区县建委和安全生产监督局要密切配合,按照市建委与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联合文件要求,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的监管,务必做到责任落实、监管到位、控制有力。

  (六)加强对建筑施工劳务队伍的管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

  全面推行“平安卡”管理制度,无卡员工不得进场;安全帽等劳保用品配带不全的员工不得进场;未经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场。监督人员要将这三项内容列入今年监督检查的重点。

  劳务分包企业负责农民工入场前的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其考试合格后上岗。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要对进场务工人员进行考试,不得使用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坚持开展“农民工夜校”和“安全教育月活动”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做好农民工的继续教育工作。监督人员要加大对劳务人员安全教育检查情况、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等涉及农民工切身安全的主要环节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发现未经教育考试合格上岗的,应对劳务企业和总、分包企业一并处罚。

  (七)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的组织领导,指导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演练完善预案和落实人员责任。

  结合今年建筑施工特点,特别是针对地铁建设施工、市政管线施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或演练观摩。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落实人员责任,明确工作要求,提高应急能力。

  (八)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局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作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组织工作。各区县建委要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作用,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从行业监管上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要针对典型事故,及时召开事故现场会,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要及时填写《事故档案》,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和市建委备案。

  (九)进一步加强对普通地下室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认真分析、总结2007年普通地下室整治工作情况,巩固成果。各区县建委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严格监督普通地下室产权、使用单位及人员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区在今年上半年要针对利用普通地下室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消除隐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普通地下室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停业或吊销相关经营资质。

  (十)进一步落实劳务企业及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劳务分包企业应服从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新进场的务工人员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根据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安全讲话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应根据有关规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群众监督员,并履行相应的职责;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或有关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本队务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生产环境和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劝止各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劳务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不违章操作。

  (十一)推动绿色环保施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噪音污染、围挡治理。

  严格实施“五个100%”,即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拆除房屋的工地100%洒水压尘、暂时不开发的空地100%绿化。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加强围挡管理。市、区两级建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确保标准、规范和各项管理规定等落到实处。

  (十二)建立部门之间工作例会制度。

  目前,市建委、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已建立起紧密的工作联系,形成共同召开会议、共同发布信息、共同研究政策的工作机制。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局要依据本通知精神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作用,加强与区县建委的工作联系,特别是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两部门主要领导应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工作例会,共同研究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〇〇八年二月三日

  

   【页面纠错】 】【打印】【关闭
站点推荐 站点推荐
热点排行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