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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建委组织房屋防汛检查 |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6-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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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至15日,市建委组织房屋防汛工作联合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防汛责任制、应急预案、抢险队伍、物资储备和避险转移五个方面的准备和落实情况。由市建委和城四区建委、房管局主管部门7人组成检查组,对城八区建委、房管局、首华建设经营公司、房修一物业公司共计10个单位下属的房管所、分公司进行了检查。市建委委员张玉平同志参加了对部分单位的检查。城八区建委、房管局及直管公房单位主管领导参加了对本单位的检查。中央电视台教育频道记者也参加了对部分单位的检查,进行现场采访。检查情况如下: 一、检查采取各单位主管领导及所属基层单位主管领导分别汇报工作情况,核查内业资料,核实物资储备及对重点区域、重点房屋的责任落实情况等方式。从各单位汇报和核查的内业资料看,各单位对房屋防汛工作很重视,动手早,抓得紧。特别是5月24日市建委召开的防汛暨安全生产会后,各单位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分别召开了动员会,对房屋防汛人员进行培训,组织防汛演习。其中西城、宣武、朝阳和丰台的防汛组织和落实工作比较突出。汛前,宣武直管公房管理单位召开防汛动员会,邀请街道办事处主任参加,主管区长杜灵欣到会并讲话。朝阳建委分别召开了直管公房管理单位和街道乡镇主管领导参加的防汛动员会。东城、朝阳和丰台向属地所有自管房单位和城镇私房所有人发出做好汛期房屋安全工作的一封信,还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按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要求,各单位已进行了抽查、联检,并及时上报了检查情况。 二、检查组认真检查了内业资料。重点是参照各基层单位的应急预案对各基层单位防汛准备和落实情况进行了核实。随机抽查了危破、积水院落及房屋的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制订的应急措施是否可行。依据防汛物资储备台帐对抢险用的车辆、抽水机、檩木和苫盖等设备材料进行核实,包括设备性能和材料质量。共检查7个材料库,10个院落、30多间房屋及中式旧楼等。观看了海淀房地管理中心组织防汛演习的资料片。从检查看,各单位的防汛指挥系统进入状态,房屋底数清,严重破损、危险和严重积水区域房屋汛期安全责任落实。其中比较突出的事例有:东城房地管理中心在汛期开展《海欧杯》爱国立功劳动竞赛;丰台建委按照市建委防汛工作要求,汛前对应急预案进行补充完善,重新印发;首华建设经营公司第14工程处将所有严重破损危险房屋的汛期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逐间、逐院签订责任书;朝阳劲松房管所等单位为做好抢险抢修工作,投入大量资金,补充购置设备材料,仓库管理标准规范。在对房屋安全抽查中未发现重大木结构危险隐患,木结构加固质量合格。 三、检查组认为,按市建委印发的《2006年房屋防汛工作要点》和防汛动员会要求,多数单位的防汛准备和落实工作较好。其中直管公房管理单位的工作比较全面、深入、扎实。其他产权房屋防汛管理工作好于上年,但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单位由于管理体制和领导班子调整,防汛职责不够明确,应急预案可行性较差。少数单位抢险用的工具,如人字梯、绝缘鞋等未储备。部分防汛人员的迎大汛,抢大险意识不够。在属地政府部门间如何进行房屋抢险的协调配合等方面,还需加强。 市建委要求:1、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和各管房单位要把房屋安全度汛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在主汛期到来之前,继续认真、全面、深入和细致的做好各项准备和落实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尽快排查,逐一解决。2、按国务院防汛条例和本市有关规定,防汛工作执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房屋防汛工作要按照市政府提出的“政府组织,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层层落实”的要求进行。各单位要在属地政府领导下,做好房屋防汛应急抢险工作。在抢险队伍、物资储备等方面必须到位。3、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管理办法》,做好汛期值班,房屋抢险抢修和信息上报反馈等工作。特别要认真落实房屋汛期责任制和严肃执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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