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委(房管)、各管房单位:
现将市防汛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迎汛值班查岗、雨中巡查及汛情报告制度的通知》(京政汛办[2005]电传3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城镇房屋防汛管理工作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一、完善值班查岗制度
有降雨时,区县建委(房管)防汛指挥部、直管公房管理单位,必须对所辖单位和部门值班及领导带班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及时掌握防汛责任人到岗情况,并做好记录。请及时按附件1《防汛值班情况表》要求报市建委房屋防汛办公室。
二、完善雨中巡查制度
有降雨时,各管房单位必须组织对所管重点区域房屋、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区县建委(房管)防汛指挥部或直管公房管理单位及时将巡查情况按附件2《防汛巡查情况表》要求报市建委房屋防汛办公室。
三、完善汛情报告制度
有降雨时,区县建委(房管)防汛指挥部或直管公房管理单位必须及时了解所辖范围的雨、水、险、灾情和工情。及时报告城区危旧平房区漏雨、进水和抢险情况。遇有情况要及时按附件3《汛情分析报告情况表》要求报告市建委房屋防汛办公室。降雨结束后,区县建委(房管)防汛指挥部或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要在20小时内将本次降雨的分析报告或简报报市房屋防汛办公室。
市建委房屋防汛办公室
2005年8月3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迎汛值班查岗、雨中巡查及汛情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防汛指挥部: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迎汛工作,有效发挥各级防汛指挥部门防洪抢险调度指挥职能作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防汛指挥部领导的要求,各防汛指挥部要进一步完善值班查岗、雨中巡查及汛情报告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值班查岗制度 1、有降雨时,各防汛指挥部必须对所辖单位和部门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及时掌握各防汛责任人到岗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2、重点检查单位: 各防汛指挥部要结合所辖单位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重点检查单位是: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和采空区、病险水库及下游村庄等责任部门;城区危旧平房区、人防工事、道路和立交桥、泵站等责任部门;防洪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专业抢险队伍到岗到位情况。 3、各防汛指挥部在全市发布汛情预警后或接到市防办要求后及时将附件1报市防办值班室。 二、完善雨中巡查制度 1、有降雨时,各防汛指挥部必须对所辖单位和部门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 2、重点防洪部位: 各防汛指挥部要结合所辖单位情况进行巡查。重点防洪部位是: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和采空区、病险水库及下游村庄;城区危旧平房区、人防工事、道路和立交桥、泵站;防洪水利工程。 3、各防汛指挥部要及时将巡查情况按附件2要求报市防办值班室。 三、完善汛情报告制度 (一)雨中汛情实时报告 1、有降雨时,各防汛指挥部必须及时了解所辖范围的雨、水、险、灾情和工情。 2、汛情报告内容: 雨水情;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和采空区群众避险情况;病险水库下游群众避险情况;城区危旧平房区漏雨、进水情况,抢险情况;人防工事进水情况,抢险情况;道路和立交桥积水情况、抢险情况;泵站开启情况。 3、遇有情况要及时按附件3要求报市防办值班室。涉及人员伤亡和重大险情要立即填写附件3报市防办值班室。 (二)雨后汛情分析报告 降雨结束后,各防汛指挥部要在24小时内将本次降雨的分析报告或简报报市防汛值班室。
附件:1.防汛值班情况表 2.防汛巡查情况表 3.汛情分析报告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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