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制定应急预案的补充通知》(京政汛办[2005]29号)的要求,为做好2005年城镇房屋防汛管理工作,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制定《2005年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应急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全面提升新形势下的房屋防汛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推进房屋防汛工作。
二、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北京城镇房屋安全,提高对暴雨洪水、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减轻灾害损失,确保首都社会稳定。
三、编制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坚持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遇较大自然灾害,力争确保安全,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
四、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预案。
五、房屋防汛指挥机构
市建委设立防汛指挥部和房屋防汛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各区县建委、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设立防汛指挥部和房屋防汛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防汛工作的具体实施。
本市城镇房屋防汛指挥机构见附表一。
六、市建委防汛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市建委防汛指挥部在市城区防汛应急预案启动后为市城区防汛应急指挥部的分指挥部。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市城区防汛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本部门的防汛应急预案,负责防汛抢险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城区防汛应急指挥部,同时上报市防汛应急指挥部。
七、城镇严重破损、危险房数量及抢险抢修责任单位
据2005年房屋安全检查统计,城镇现有严重破损、危险房屋365万平方米(其中直管公房192万平方米)。城八区现有严重破损、危险房屋318万平方米(其中直管公房172万平方米)。汛期中,房屋安全责任划分执行《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管理办法》。各区县建委、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及直管公房管理单位承担本辖区、本单位的严重破损、危险房屋的抢险抢修责任。
八、明确房屋防汛重点,落实抢险抢修责任
市建委初步确定的城区房屋防汛重点积水房屋和抢险抢修责任单位见附表二。各区县建委、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及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还要以房管所、分公司为单位,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房屋防汛重点积水片、重点危破房屋和抢险抢修责任单位、责任人。对已列入市、区级重点防汛地片、重点危破房屋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市建委房屋防汛办公室备案。
九、抢险抢修队伍和抢险物资储备
各区县建委、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管房较多的单位成立防汛抢险抢修队伍和储备抢险抢修物资,并负责房屋抢险抢修的组织、协调工作。城八区直管房屋防汛抢险物资主要仓库见附表三。
十、危旧房防汛标准
区遇标准以内降雨--24小时降雨量25至50毫米,局部降雨强度在每小时小于30毫米时,力争居民低洼地区积水及时排除,危旧平房少塌房,不死人。
城区遇标准以外降雨--24小时降雨量50至100毫米,局部降雨强度在每小时30毫米以上时,力争居民低洼地区积水及时排除,危旧平房少塌房,全力抢险,有效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力争不死人。
十一、相关规定
(一)房屋防汛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实行防汛责任制。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二)汛期中,市建委房屋防汛办公室和区县房屋防汛办公室以及各管房单位实行昼夜值班制度,防汛主管领导、抢险抢修队长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传真)电话要有专人值守,及时传达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指示和工作要求,及时上报信息。
(三)遇到中雨以上雨情时,抢险队队长应在岗值班;遇到大到暴雨雨情时,抢险队50%的队员应在岗值班;遇有特大暴雨雨情时,抢险队全体队员应在岗值班或到达指定地点待命。市建委将根据雨情、险情,协调各抢险队伍(包括抢险物资)进行房屋抢险抢修。危旧房屋发生险情,主管部门接到报警后,抢险人员必须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尽快将居民转移到安全地区。
(四)落实雨中重点地片、重点房屋巡视检查制度。有关单位要对防汛重点地片、重点房屋设专人进行监测检查,并加强雨中巡视检查,发现险情,及时解除。在中雨后,各单位要组织进行雨后查房,并将查房情况在雨后立即报市建委房屋防汛办公室。
(五)做好汛期房屋抢修工作。要充分利用两次降雨的间隙时间,积极抢修漏雨等房屋。
(六)认真执行房屋倒塌的报告制度。房屋倒塌后,有关单位必须迅速到现场组织抢险抢修,将现场情况和抢险抢修情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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