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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北京建设网上开办“教育培训园地”的通知
 科教处 2004-08-24

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学会、协会,各建筑业培训机构:

        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是保证建筑业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近年来大量的有针对性的、有行业特点的、分层次的、分类别的教育培训工作为建筑业队伍培养出了大量的人才,为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等方面提供了有效的人才和技术保障。但是一些乱办班、乱收费,甚至假办班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教育培训秩序,让需要参加教育培训的单位和个人无法得到应有的知识,也使得合法的培训机构得不到正常的生源保障或权威性受到质疑。针对上述情况,市建委将在北京建设网上开办“教育培训园地”,整合行业内的教育培训资源与信息面向社会公布。下面将“教育培训园地”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培训园地”的作用与原则

      “教育培训园地”的信息由北京建设网发布,通过公开发布的形式首先是规范教育培训行为,达到有效遏制社会上乱办班、乱收费甚至假办班行为的目的;第二是体现“一个监督与两个服务”的精神即:接受社会监督,为建筑业从业人员受教育提供服务,为建筑业培训机构发布培训信息提供服务。

       “教育培训园地”的建设仅是建设教育培训信息发布的一个渠道,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同时体现两个自愿原则:一是建筑业培训机构自愿发布教育培训信息;二是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根据需要选择性的、自愿参加学习。

市建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的强制性培训除外。

       二、“教育培训园地”的栏目设置

       1、市建委关于建设教育规章及相关规定的信息发布;

       2、有关执业资格、从业资格的培训、考核、注册管理等信息发布;

       3、教育培训信息发布包括:法律、法规培训、技术标准、规范培训、执业资格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生产操作人员培训、新技术培训及相关内容继续教育等;

       培训形式包括:培训班、进修班、高级研修班、论坛及讲座等。

       4、建筑业培训机构情况简介

       三、发布教育培训信息的程序

       凡具有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本行业内的教育培训机构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均可在“教育培训园地”里发布信息,信息内容包括:培训机构名称、培训名称、时间、地点、内容、对象、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见附表)

        在首次申请发布信息时请将培训机构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及本培训机构情况简介(包括办学场地、师资、教学设备、培训业绩等)送科教处或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同时报电子版一份。

        四、其它事项

        1、各教育培训机构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自律、精心组织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2、如果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行为,市建委将删除该培训机构的发布信息。

人:宛                

联系电话:63985191       85980751

电子邮件:wan@bjjs.gov.cn   或者

                 xiaoying@bjjs.gov.cn

        特此通知

附:建设教育培训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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