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庆黄金周消防安全管理的 紧急通知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立即在全市行业系统内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防安字[2008]25号),确保国庆黄金周暨奥运后期全市消防平安,现对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奥运会结束后,全市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尤其是国庆黄金周期间,社会各方面大多进入高负荷状态,火灾致灾因素势必急剧上升。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深刻认识严峻形势,制定切实工作方案,国庆期间要建立带班、值班制度,必要时深入一线检查指导,确保消防安全。 二、明确工作要求 (一)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化活动的要求,落实《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对消防管理的各项要求。 (二)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对普通地下室、务工人员居住宿舍、工棚等人员相对密集的场所要重点关注,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消防部门。 三、及时报送情况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要明确专人负责材料整理、情况汇总等工作,10月6日下午5点前,将本区县物业服务企业消防防控工作的突出情况、典型工作进行汇总,报所属区县防火安全委员会。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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