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使用全过程可追溯的管理,促进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供应、采购和使用环节的诚信建设,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07〕722号)和《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京建法〔2007〕101号),我委拟制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备案工作的通知》。
现就《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备案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1年12月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处。
1.电子邮件:sjwjcc@sina.com
2.传 真: 010-59958912
附件:《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备案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