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绿化及整治工程建设拆迁中如何确定规划容积率的批复 京国土房管拆[2003]7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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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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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国土房管局: 你局《关于市政、绿化及整治工程建设中如何确定规划容积率的请示》(朝国土房管拆〔2003〕7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意见,即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按照市局2001年12 月19日印发的《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规则(暂行)》(京国土房管拆〔2003〕1234号)附件二《住宅房屋拆迁容积率修正系数(K) 表》确定容积率修正系数(K)时,属于市政、绿化及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容积率(r′)按照“2≤r′<3”掌握。 此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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