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午,市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组织召开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第一次工作会议,市监督总站、各区县建委备案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通报了2006年第四季度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抽查情况,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分析讨论;
二、明确有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法律、法规文件;
三、要求市及区、县备案部门做好《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有关环保验收工作的通知》(京建质〔2007〕11号)执行后有关备案表衔接工作;
四、对2007年度备案工作进行了安排,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㈠要求市及区、县备案部门工作人员继续严格依法行政,统一工作标准、工作要求,提高服务意识、办事效率;
㈡各区县建委备案部门应建立备案工作自身建设的工作制度;
㈢坚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月报制度;
㈣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监督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
㈤建立竣工备案季度工作联系会制度,加强市及区、县建委备案部门相互之间的沟通,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探讨、处理备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㈥加强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协调、配合,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衔接;
㈦妥善处理涉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投诉、行政复议事件,对待信访问题要做到认真解答,协调有关单位切实解决问题;
五、会议经与会单位讨论,结合备案工作情况,会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做好以下工作:
㈠加强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管理,按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要求,在监督报告中要明确分户验收的监督抽查意见;
㈡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同步监督工作中,对于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责成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㈢明确“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上的竣工日期填写要求;
㈣依据2007年1月19日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关于启用新建工程预验收程序及预验收意见书的通知》自1月22日起,城八区城建档案机构统一应用新的预验收程序及预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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