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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国家优质工程的通知
  2008-01-01

京建联[2007]27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工质字[2007]1号文件《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国家优质工程的通知》,印发给你们。

  根据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对今年国家优质工程的申报要求,申报工程应是2003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内竣工的工程。推荐申报的工程应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体现综合质量水平和系统、科学、经济的工程质量管理理念,具有超前的质量管理意识、创新意识和节能环保意识。

  请各申报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2005年修订)要求,迅速组织所属施工企业积极向我会申报。我会将依据今年新印发的京建联[2007]13号文,《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关于国家优质工程奖推荐申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的做好国家优质工程奖推荐申报过程中的管理和服务。由我会评优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实地检查实体工程和相关技术资料后确定我市推荐申报工程项目。

  企业拟推荐申报的工程项目,请按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址、设计获奖情况、工程质量获奖情况、开竣工日期、验收日期、备案日期、申报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逐项列出。并于4月18日前报到我会,同时确定参加2007年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培训会的人员名单(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关于召开2007年度国家优秀工程奖申报工作培训会的通知另文下发),以便我会统一安排参加培训。

  整套申报材料报送我会的截止日期为5月15日

  联系人:付敬华、王永田

  电话:68048991、88070413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国家优质工程的通知.doc

                                                                  二OO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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