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加大热点问题的治理力度
2006年市建委将加大对房屋拆迁、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企业市场、物业管理等几大热点问题的治理力度:
一是加大房屋拆迁主体管理力度。加强拆迁主体管理,规范拆迁项目负责人行为;加大对拆迁业主的处理力度,对于拆迁工地多次出现违法行为的,责令停工整改,同时纳入市场信用体系管理,及时向社会披露违法信息;强化政府干预和调解能力,建立起一整套社会调解和依法裁决的拆迁问题处理机制;强化拆迁信息网的项目管理功能,建立拆迁项目网上动态跟踪管理制度,实现拆迁公示、强制拆迁网上备案和项目实施情况网上评价等各项功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拆迁计划管理工作,合理控制拆迁规模,保证拆迁有序进行。
二是加大解决拖欠工程款治理力度。在清理拖欠工程款方面,将工作重心由清理旧欠阶段转为预防新欠阶段、工作方式由政府清欠转变为依靠社会力量清欠,管理手段由大规模集中清欠转变为通过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防止拖欠的转变;对奥运、地铁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以及2004年新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已产生新拖欠的项目,立即采取措施解决;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快研究预防拖欠的治本之策;加强对经济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的监管,强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充分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解决拖欠问题,逐步将企业无成本清欠转变为有成本清欠;以企业信用管理为龙头,实行部门联动,加大对拖欠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是加大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力度。健全和完善有关法规政策,严格依法用工制度,加强劳务市场管理,促进使用代建制劳务企业;继续推行实名制用工管理,杜绝使用零散用工,促进农民工的合法地位;强化劳务企业和农民工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的管理,认真执行“月结季清”制度,通过各种方式,保证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企业市场行为的监管力度。严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企业市场准入;严肃查处内部认购、违规销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加大对物业的管理力度。不断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引导和规范业主委员会的建立;加快制定和实施《北京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和物业服务收费办法,把物业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强化市场监管,完善物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加大违规企业查处和曝光力度,研究制定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细化服务内容,尝试建立星级评比制度,促进物业管理企业规范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