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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关于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促和谐、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4-06  浏览次数:

        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促发展、促和谐”活动,是创新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根据市直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为深入开展好“三进两促”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落实“四个促进、三个推动”的中心任务,大力倡导“人往项目走、人往困难走、人往矛盾走”的务实之风,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到重大项目中,加强协调服务,为保增长作贡献;深入到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中,询计问策,为保民生做贡献;深入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一线中去,为保稳定做贡献。切实促进重点工程、政策性住房、中央在京投资项目、商品房开发四个战线的工程项目落地,抓好房地产市场、建筑业市场、建材市场的管理与服务,推动“三个市场”繁荣健康发展。

        二、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

        一是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要按照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

        二是要与充分发挥单位部门职能作用结合起来。要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责分工和业务工作,把活动贯穿到各个单位和部门,渗透到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中去,坚持做到开展活动与完成业务工作两促进、两不误。

        三是要与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结合起来。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年度调研工作安排,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了解掌握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一步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要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努力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五是要与培养锻炼干部结合起来。要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方式,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实践过程中,使党员干部经受考验和锻炼,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内容

        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促和谐、促发展”活动,是深化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推动我委“四个促进,三个推动”的重要载体,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重点做好三个服务:一要送服务到农村。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调配各种资源,促进新农村建设。二要送服务到社区。各单位要就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房屋权属登记管理体制、物业服务管理体系、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深入社区调查研究,帮助解决问题。三要送服务到企业。深入到企业的具体项目中去,帮助企业解决资金、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困难。

        为保证“三进两促”活动开展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扎实性,机关党委结合各单位、处室职能,将“三进两促”工作任务具体分解,请各单位和处室结合好正在开展的工作,扎扎实实开展好“三进两促”活动。

        (一)“进农村”。主要是了解党的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深化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形成。结合建委具体职能就是要加强提供新农村建设技术服务和指导;抓好试点工程,推广抗震节能新民居;为农村困难群众解决实际住房难题;建立健全村镇建设工程和房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体系和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已开展与农村结对帮扶的的21个基层党组织,总结成果,固化经验,继续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

        1.提供新农村建设技术服务和指导

        目标、措施:一是形成旧村改造建设指导工作的对口联系机制。建立建筑企业与试点村的对口联系机制,即“一帮一”机制,发挥我市各大建筑企业技术与管理优势,对试点村在建筑造价、招投标、施工、监理、节能技术等方面进行技术支持与指导。二是进行农村住宅能耗检测,开展咨询服务。联合区县建委,通过实地驻村调研、多次现场办工,结合两村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节能改造的方案,开展咨询服务。三是开展送技术到农村活动。组织经验丰富的知名专家到各区县对施工队伍中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等进行建筑施工技术培训,使施工单位能及时了解到建筑市场的最新信息和知识,提高了自身素质,为更好的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四是编制发放图集、手册、光盘等科普性资料,指导农民自建住宅建设。编制《农村民居构造图集》和《农村民居户型图集》,以采用在农村易于实施推广的适用技术、易于购买而又符合环保的建筑材料为编制原则,供农民自建房和试点住宅建设参考使用。2009年完成12集“抗震节能型新民居---系列专题片”的拍摄和制作工作,在各远郊区县电视台播放,进一步宣传抗震节能型新民居的优点,教会农民自己动手科学建房,并免费向农村发放。五是开展建设管理干部培训工作。为提高本市农村施工管理干部的规划建设水平,确保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定期举办农村基层干部村镇建设管理培训班,对我市村干部进行农村实用建设技术、相关法律法规及节能减排等知识的免费培训。六是开展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规程和构造做法的编制工作,为基层专业人员提供设计依据。基层设计施工人员,可依据本《规程》的节点构造建设北京地区农村民居,达到抗震要求,确保安全。

        (牵头领导:冯可梁;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科教处 刘小军;协办单位:建设市场处、建材处、技开中心、建材办、质量监督总站;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前)

        2.抓试点工程,推广抗震节能新民居

        目标、措施:一是继续开展农村抗震节能型建筑试点工作。建设2000户以上采用新型墙体材料、节能水平达到65%节能标准、且达到本市抗震要求的农村示范住宅。对新建民居,总结三年来开展节能抗震型新民居示范的成功经验,将试点示范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使农民通过身边的示范项目了解、体验使用新材料、新技术建设的新型节能住宅的优点,转变传统的建房观念和习惯,从而调动农民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激活农村的墙改与建筑节能市场,促进新材料、新技术产业链的形成。二是开展农舍改造增温节能工程重点解决农村冬季室内温度低、燃煤量高的问题;计划对1500户的农村既有住宅进行节能改造,重点解决农村冬季室内温度低、燃煤量高的问题。对既有农宅,在进行节能改造的同时,结合抗震加固方案,做好抗震加固工作,力求实现到2020年,使北京农民都能住上既节能又抗震的安居住宅。

        (牵头领导:冯可梁;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科教处 刘小军;协办单位:建材办;完成期限:2009年11月底前)

        3.为农村困难群众切实解决实际住房难题

        目标、措施:一是协办完成为农村困难群众翻建维修危旧房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本市5500户农村特困家庭翻建维修老旧房屋,并加大翻建维修力度;为本市1000户农村优抚对象翻建住房;实施农村低保分类救助制度,提高农村特困群众的救助水平。建委作为协办单位,将积极配合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完成项目任务,提高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质量。二是协助做好密云县全市重点泥石流易发区张家坟村规划建设工作。组织召开张家坟村规划建设工作会,协调部署工作任务,建立由市建委、密云县建委、石城镇政府和张家坟村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技术支持班子,对张家坟村的规划建设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规划设计工作,结合设计方案着手整村的建设工作。

        (牵头领导:冯可梁;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科教处 刘小军;协办单位:建材办;完成期限:2009年9月底前)

        4.建立健全村镇建设工程和房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体系和加强人才队伍培养

        目标、措施:一是加快建立健全村镇建设工程和房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体系。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2010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能”。今年将进一步加强市、区县、乡镇、村各级组织对村镇建设工程和房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职能,特别是乡镇一级的管理和服务职能,结合村级协管员,构建“无缝隙”的管理和服务网络。二是建立健全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今年将重点针对农村工匠队伍进行培训与管理,加大培训力度,对他们进行建设抗震节能型新民居的建筑知识和施工方法的培训,经过考试合格,核发培训合格证,并予以公布。逐步引导农民建房时请有合格证的工匠建设施工,以确保民居达到抗震节能要求。

        (牵头领导:冯可梁;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科教处 刘小军;协办单位:建材办;完成期限:2009年7月底前)

        5.各基层党组织要继续开展好新农村建设结对子工程

        目标、措施:已开展与农村结对帮扶的的21个基层党组织,总结成果,固化经验,继续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要通过结对子、联建等不同形式,进行物质资助、观念更新、精神鼓励、文化帮扶、技术培训、项目帮扶,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积极支持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加强互动学习。通过开展经验学习交流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党课教育、党员干部结对互访互学等形式,实现党组织、党员干部的互联互动。在学习中既注重学习别人经验,又要研究本部门实际,做到活动开展的有的放矢、事半功倍,同时通过互动学习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开展“三进两促”活动的决心和信心,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新农村服务。二是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是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增进同人民群众感情的重要手段。每一名党员干部要结合本职工作真正俯下身子,听民声、察民意、解急难,通过慰问、政策咨询、技术支持、资料提供和资金帮扶等多种措施,切实帮助农村、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思想帮扶与物质帮扶相结合,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提高帮扶成效。三是和谐共建。通过发挥各自优势,寻找相互联结、相互合作的最佳结合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如文化工作共建、扶贫挂钩共建等,不断丰富共建内容,拓展共建形式,提高共建质量。共建的同时,也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共建活动中接受教育、锻炼和获取信息,实现互利双赢,促进互联共建活动健康、持久地开展。

        (牵头领导:张农科;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机关党委 秦学武;各基层党组织协办)

        (二)“进社区”。主要是了解社区建设和群众生活情况,参加平安社区工作。结合建委职能,“进社区”就是要继续加强平安社区工作。要继续巩固“平安奥运”整治成果,在拆迁、物业管理、房屋交易租赁、落实私房政策、房屋质量、房屋安全、信访等方面继续开展好矛盾隐患的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全市建设、房管系统和行业的稳定;要以服务群众为核心,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为目标。结合信访71个矛盾排查调处,深入社区建设和群众生活情况,了解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就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房屋权属登记管理体制、物业服务管理体系、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安置等深入调研,制定解决问题的方针对策,切实把问题、矛盾化解在前。

        1.进社区加快《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宣贯工作,促进物业管理规范有序。

        目标、措施:通过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一是加快制定《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的落实方案;二是做好区县的动员部署,2月中旬前召开区县宣贯大会;三是做好基层政策培训,指导各区县房管部门3月底前对本辖区内的街道、乡镇、社区进行一次全面培训,并帮助基层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四是做好新老衔接,对业主大会成立运作情况加强调查,全面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

        (牵头领导:苗乐如;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物业处赵成;协办单位: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完成期限:2009年7月底前)

        2.进社区了解物业管理矛盾,完善纠纷调处机制,积极化解物业矛盾纠纷,实施和谐物业工程。

        目标、措施:通过进社区深入了解物业管理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推进和谐物业建设。一是继续坚持和完善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物业管理纠纷指导和调解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坚持开展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月度排查工作,有效化解物业管理纠纷。

        (牵头领导:苗乐如;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物业处赵成;协办单位: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完成期限:2009年7月底前)

        3.进社区了解群众物业新需求,继续推进物业标准化活动,健全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体系

        目标、措施:进社区了解群众物业新需求,提高物业企业服务水平。一是深入社区,了解人民群众新的物业需求,继续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达标工作;二是加强物业服务行为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服务、公开透明;三是结合物业服务二、三规范,完善我市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体系;四是试行政府指导价制度,倡导根据不同小区、不同配套设施情况提供菜单式物业服务,实行标准化管理,提高我市物业服务的整体水平。

        (牵头领导:苗乐如;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物业处赵成;协办单位: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完成期限:2009年7月底前)

        4.进社区积极探索老旧住宅区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老旧住宅区长效管理机制

        目标、措施:加强我市老旧住宅区管理。一是加紧对我市老旧住宅区情况进一步调查摸底;二是根据调查情况,结合征集意见,修改完善《北京市老旧住宅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管理办法》并推动市政府批准实施;三是采取提供物业综合服务、专业化单项服务和自我服务等不同的形式,建立以社区居委会为主、统一组织协调的老旧小区管理机制。

        (牵头领导:苗乐如;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物业处赵成;协办单位: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5.进社区了解小区建设情况,进一步落实住宅小区市政、公共配套设施同步交用制度

        目标、措施:进一步解决住宅小区配套不完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加强政策研究,完善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推动同步交用制度实施到位;三是调整完善住宅建设规划,推动配套设施与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用,从源头上解决住宅小区配套不完善问题。

        (牵头领导:苗乐如、孙乾;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房地产开发处王荣武;协办单位:物业处、监督总站;完成期限:2009年12月底前)

        6.进社区充分调动居民群众的积极性,加大旧城风貌保护区修缮整治工作力度

        目标、措施:保护古都风貌,促进产业发展,改善居住条件。抓好《北京市历史文化街区房屋保护修缮工作的若干规定》的落实。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落实产权人、承租人和使用人的责任,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深入细致地做好居民群众的工作,充分调动居民群众的积极性。完善旧城房屋交易的政策措施,促进房屋上市流转,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房屋保护修缮和居民疏散工作。积极整合旧城资源,发展适合旧城区特点的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前市建委已对今年2万户修缮计划进行了分解和部署,四城区建设房管部门要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尽快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开展入户宣传动员,加快完成居民修缮和外迁安置需求调查摸底工作;与申请修缮、疏散的居民签订协议,并组织有关专家对计划改造院落进行分类,集中办理规划、施工手续;3月份开始组织实施,争取9月底前基本完成修缮整治任务,11月底全部完成。

        (牵头领导:冀岩;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住保办李西燕;协办单位:房屋安全处;完成期限:2009年12月底前)

        7.进社区深入了解棚户区居民要求,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棚户区改造新模式

        目标、措施: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棚户区改造新模式,全面启动门头沟采空区、丰台南苑和通州老城区三片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有关区县要根据本区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土地、资金等各方面条件,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结合土地开发,拓宽融资渠道,积极筹措房源,做好居民安置工作,争取年内完成一期工程搬迁,实现开工。继续实施城镇危房修缮改造工程,做好危房排查工作,落实产权人、承租人解危责任,采取多种方式解除房屋居住危险,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同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立法工作,研究建立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对城镇危房的动态管理,提高全市房屋安全管理水平。

(牵头领导:冀岩;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住保办李西燕;协办单位:房屋安全处;完成期限:2009年12月底前)

        (三)“进企业”。主要是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尤其是了解企业抵御国际金融危机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以“促进重点工程任务完成、促进中央在京单位工程落地、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投资;推动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消费、推动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的繁荣、推动建材市场,建立秩序、信用、质量良好和体系完备的建材业市场。”为核心和目标,通过开辟招标投标绿色通道、缩短招标文件备案、合同备案时限、进企业盯项目落实、

        完善“一站式”办公平台、进企业主动服务等方式,为我市房地产、建筑、建材等企业创造良好条件。

        1.创新重大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做好中央和部队在京工程服务工作

        目标、措施:为推动中央和部队在京重大项目尽快落地,确保企业资金到位,一是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促进项目提前进入实施阶段;二是提前启动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三是加强与各审批部门的联系,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四是组织协调相关区县政府加大征地拆迁力度,为建设项目早日开工创造条件;五是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全程监管与服务,确保项目按期竣工交用;六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为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提供全方位保障。

        (牵头领导:隋振江、冀岩;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工程计划处魏成森;协办单位:工程办、拆迁处、招标办;完成期限:2009年12月底前)

        2.引导帮助房地产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目标、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性住房建设管理体制和推进机制,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确保建设项目尽快落地实现开工。二是贯彻国家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信贷政策,安排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政策性住房建设和收购。推进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发贷款试点,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加大商业信贷支持力度。三是采取建购并举的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滞销普通商品住房,收购一部分转化为保障性住房或限价房,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四是加大对商品房开发项目的协调服务力度,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建立商品房开发项目的调度平台,集中力量调度一批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促进项目尽早启动实现开工,争取2009年本市商品房开复工面积达到8000万平方米。五是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在开工建设、入市交易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主动服务。对市场供应的其他商品住房项目,允许开发企业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套型比例。六是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以合理的价格促进商品住房销售。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企业在信息沟通、价格引导、供需对接等方面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购销服务活动,办好房地产春季展销会,进一步释放住房需求,引导市场预期。

(牵头领导:隋振江、苗乐如;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房屋市场处秦剑;协办单位:房地产开发处、工程办、权属处、房改处、城研中心、测绘所;完成期限:2009年12月底前)

        3.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

        目标、措施:加快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升行业发展质量。一是协调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等承包方式,鼓励、支持我市大型骨干企业向高端化发展,依托管理、科技、品牌和资本优势,转变经营模式和经济增长方式;二是推动专业企业向高、精、尖专业领域发展。三是鼓励支持中小型企业充分发挥企业灵活的特点,捕捉市场机遇,填补市场需求;四是积极培育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生产服务型企业的发展,推进实力较强的中介机构开展项目管理服务。

        (牵头领导:孙乾、朱和平;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建管处邹劲松;协办单位:建设市场处、招标办、研究中心;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4.系统总结推广奥运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和科技成果,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

        目标、措施:大力推动自主创新,提高建筑企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一是认真总结奥运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和相关科技成果;二是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广经验成果,帮助企业提升技术水平。

        (牵头领导:冯可梁;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科教处刘小军;协办单位:技开中心;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5.鼓励支持建筑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目标、措施:鼓励建筑企业积极扩大境内外市场占有率,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一是积极研究政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开拓外埠市场,提高外埠和境外市场份额;二是加强建筑企业的服务管理,引导企业提高境外工程管理能力;三是加强市场风险提示和投资引导,帮助企业防范化解市场风险。

        (牵头领导:孙乾;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建设市场处郝小兵;协办单位:建管处、招标办;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6.积极探索建立劳务供应保障机制

        目标、措施:保障建筑企业劳动力供应。一是引导企业居安思危,制定劳动力供应和保障计划;二是加强省际和部门间协调,以企业为主导,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劳务基地,加强建筑业劳动力储备和技术培训力度;三是鼓励大型骨干建筑业企业组建劳务企业,确保重点项目劳动力的平稳供应。

        (牵头领导:朱和平;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建管中心齐心;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7.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服务体系

        目标、措施:推动管理方式创新,提高建筑市场监管服务水平。一是完善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制度,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将质量安全管理、合同履约情况等与企业资质、招投标资格挂钩,作为市场准入和清出的重要依据;二是修改完善《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办法》,建立合理有序的动态监管工作体系;三是推行《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管理手册,建立全市企业基础数据库,为建立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制度奠定基础;四是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研究修订《北京市建设行业信用系统管理办法》,逐步健全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公示等管理制度,形成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五是加强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创新监管手段,构建市场制约、社会监督和业主内控机制,大力推动招投标过程公开透明;六是以工程项目为核心,以合同管理为主线,继续加强施工合同订立、备案和履约的全过程管理,强化工程交易市场和施工市场的联动管理机制,发挥信用担保等经济制约手段作用,逐步构建多元化快速解决合同争议机制,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七是以贯彻执行新的计价规范为契机,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发挥市场价格信息的引导作用,指导、规范合同双方计价行为,预防和化解工程款结算争议问题。

        (牵头领导:孙乾、朱和平;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建设市场处郝小兵;协办单位:工程办、质量处、施工安全处、招标办、建管处、造价处、交易中心;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8.进一步完善房屋市场监管服务体系

        目标、措施:提高房屋市场监管服务水平。一是完善二手房网签和资金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市场行为;二是出台房屋权属登记实施细则,加快权属发证程序;三是规范房地产抵押估价市场行为,明确抵押估价流程及估价内容,推广《房地产抵押评估报告示范文本》;四是规范房屋租赁管理,完善租赁登记制度,建立动态长效租赁监管机制;五是进一步调整完善《北京房地产经纪行业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六是加强房屋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发挥“四位一体”投诉处理平台的作用,妥善处理房屋市场投诉纠纷;七是逐步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平台,建立完善统一的房屋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动态更新;八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企业非法集资、违法违规使用普通地下室等行为的专项整治力度。

        (牵头领导:苗乐如;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房屋市场处秦剑;协办单位:房地产开发处、物业处、权属处、执法大队、信息中心、城研中心;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9.加强建材市场建管和服务

        目标、措施:一是对工程建设所需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加强指导和服务,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建筑材料采购中的问题。通过与北京周边地区建立稳定的供货关系,确保砂石等建材产品的有效供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监督管理,发布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新材料、新技术目录,推广使用优质的建筑材料和产品。三是加强再生骨料混凝土、再生沥青混凝土等以施工废弃物为原料的建筑材料的应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牵头领导:苗乐如;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房屋市场处秦剑;协办单位:房地产开发处、物业处、权属处、执法大队、信息中心、城研中心;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0.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动态监管,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

        目标、措施:规范物业企业行为,营造良好的物业服务市场。一是加紧研究物业服务企业动态管理办法,并征求相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专家以及业主代表的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尽快发布实施;二是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将物业企业服务与市场准入挂钩,通过打分、记录、累计、处罚等方式,加大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三是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培育品牌物业企业,淘汰落后企业。

        (牵头领导:苗乐如;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物业处赵成;协办单位: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完成期限:2009年12月底前)

        六、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组织领导

        一是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为更好的开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同时负责对“三进两促”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成立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机构,同时负责“三进两促”活动的开展。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加强对分管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创新形式、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具体方式方法,勇于创新活动载体,努力营造有特色、见成效的浓厚活动氛围。要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具体计划;建立和完善信息反馈制度,主动通报工作动态,及时反映意见建议,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积极解决,难以解决的要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上报委党组或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解决;要注意总结推广活动开展的好经验、好典型,通过信息、简报和网络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开展“三进两促”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是统筹兼顾、严密组织。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好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各项工作的关系,解决好工学矛盾,要把开展“三进两促”活动与推动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以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各项工作的成果衡量和检验活动的成效,真正做到“三进两促”活动与当前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将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对各单位“三进两促”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定期进行情况通报,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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