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期对各区县建委、市属集团总公司深入培训《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对下一步加强系统应急预案的宣贯和实施,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各区县建委、集团总公司,近期要组织领导、相关科室部门、区属施工企业及各施工项目部对预案进行集中培训。二是要求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要依据市级专项预案,于2007年11月底前完成本单位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三是加强调研指导,对各区县建委在编制预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接,沟通解决。四是市建委将适时对各单位应急预案的宣贯、本级应急预案的编制修和订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